标题: | 【十八届人民政府第二十六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关于《张店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措施清单》和《张店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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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97899/2023-538240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16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7月18日,市安委会印发《淄博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总体工作方案》,文件中要求“各区县、市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形成任务清单”、“市级成立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抽调市有关部门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组织专门工作班子,确保整治提升行动取得实效”。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我区化工行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区安委会办公室依据市有关文件起草了《张店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措施清单》(以下简称《区工作措施清单》)和《张店区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真正实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遏制事故。
三、主要内容
(一)《区工作措施清单》
《区工作措施清单》主要内容为深化实施七大工程,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化工产业安全发展格局重塑、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改造、化工安全智慧赋能、安全监管效能提升、责任落实网络建设七大工程。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意见,对部分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涉及高危细分领域的企业数量,规定了老旧装置和液化烃储罐区整治工作节点。
(二)《领导小组》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意见,建议组长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副组长为区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成员为《区工作措施清单》中任务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推进实施。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四、重要举措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实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精准治理,着力破解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力争通过2年努力,健全完善化工行业安全生产体系,化工事故有效遏制,整体形势持续稳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