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MB2858350L/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2 发布机构: 张店区行政审批局

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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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张店市民中心;邮编:255020;联系电话:0533-227687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我单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649条。持续加强解读回应,共发布解读类信息18条,其中政策解读14条、会议解读4条。

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我单位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为自然人申请,内容涉及全年工作计划、行政许可办理结果信息等方面,按时依法依规答复5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2件。

 

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未产生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公文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审查机构、发布程序等,提高在文件起草环节明确信息公开属性,确保发布信息合法合规,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2021年度,本单位未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区政府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政府网站页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动态调整工作,如建议提案栏目将市级与区级建议提案分两个栏目发布,推动信息发布规范化。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通过“张店审批服务”“张店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策信息,实现政务公开“掌上看”。在市民中心大厅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摆放政府公报,方便来往办事群众查看。

(五)监督保障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指导监督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承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主任和具体工作人员具体干的工作机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提升业务水平,2021年度,共参加培训7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40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31.5238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的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预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要求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政策解读方式需要不断丰富、政务公开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针对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问题,下一步提高对政策解读重要性认识,把文稿解读、图文解读、专家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等方式相结合,按照谁制定、谁解读原则,督促审核文件制定科室及时进行多样化解读,把政策解读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政务公开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问题,下一步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不断学习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同时主动学习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从而推动我局政务公开水平持续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建议1件,区人大建议1件,区政协提案2件,主要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及政务服务方面,代表、委员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办理情况已全部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