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执法依据(2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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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58350L/2024-547358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9-03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机构名称 |
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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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政府组成部门 |
主体类别 |
法定行政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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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辉 |
办公电话 |
0533-2276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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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张店区新村西路220号张店市民中心 |
电子邮箱 |
zdqxzspj@zb.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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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构 情况 |
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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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责 |
1.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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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权限 |
负责行使张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事登记、市场准入、社会事务、投资项目、交通城管等方面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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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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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程序 |
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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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执法 情况 |
是否实施 委托执法 |
否 |
受委托执法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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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执法机构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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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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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情况 |
实有行政执法人员 人,取得行政执法证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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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执法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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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途径 |
监督和投诉渠道 |
监督机构:张店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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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
1.行政复议机构 机构:张店区司法局 电话:0533-7658020 办公地点: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 2.行政诉讼机构 机构: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点: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