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第2021152号建议《张店农商银行关于恳请区政府加大数据开放共享力度的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11370303MB2858350L/2021-518167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18 发布机构: 张店区行政审批局

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第2021152号建议《张店农商银行关于恳请区政府加大数据开放共享力度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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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行审发〔202121                     签发人:谭延聆

 

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第2021152

建议《张店农商银行关于恳请区政府加大数据开放共享力度的提案》的答复

 

张玉山、李洪国、沈勇杰、陈永财、耿嘉鹏代表

您提出的《张店农商银行关于恳请区政府加大数据开放共享力度的提案》收悉,经研究予以解决采纳。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涉及个人隐私的市场主体信息不属于我局公开事项,例如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成立以后,一直致力于强化政银合作、服务市场主体,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主动与张店农商银行等张店多家银行金融机构进行了工作对接。经协商,在202139日,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与张店农商银行签订了《政银合作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内容,我局向张店农商银行开放可公开的注册登记信息,张店农商银行确保信息数据不外泄,并为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政务服务,目前双方工作配合顺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金融监管部门、审批部门与政银(企)合作单位共同签订支持金融业发展的战略协议,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促进发展质效。

(二)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工作模式,切实发挥金融业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拓展资源利用、业务整合、全流程帮办服务等方面合作交流深度和广度,延伸便民服务触角,全面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增强群众办事体验感,提高政务服务质效。

)进一步探索无人受理、自助申报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数字化模式,突破传统业务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进一步畅通金融单位与市场主体的沟通渠道,实现政银双方的优势互补,资源互促,搭建全新的企业服务数字化平台。

)积极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企业开办服务领域广泛应用,实现利用电子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银行开户,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及银行网点电子营业执照可用率达100%,积极实现电子营业执照逐步替代纸质营业执照进行市场主体资格认证

 

淄博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617

 

(联系单位: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人:王娟,联系电话:2276992

 送:区委工作督查服务中心、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工作督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