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张店区湖田街道新华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站 迁址审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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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58350L/2025-552841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7-0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
关于张店区湖田街道新华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站
迁址审批前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及备案管理规程》的规定,现将该医疗机构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1.医疗机构名称:张店区湖田街道新华医药社区卫生服务站(变更为张店区房镇镇璀璨珑府社区卫生服务站)
2.医疗机构执业地址:张店区文西街29号、房镇镇心环西路71号璀璨珑府一期3号楼010102
3.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4.医疗机构经营形式: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办)
5.医疗机构床位数:6张
6.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7.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范旭东(宿苗苗)
二、公示期: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8日
公示期内对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存有异议者,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往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客观,并提供个人或单位真实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地址:张店区市民中心二楼东区 咨询电话:0533-2712345
淄博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