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淄博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印发《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张行审字〔2022〕17号

 

局各科室:
       现将《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关于印发〈张店区区级国家机关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各科室普法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普法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坚持行业内普法与面向社会普法并重,注重总结、善于创新,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职责任务
       (一)建立普法责任制。把普法作为全面推进我局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全局各科室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梳理,制定全局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二)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广大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与我局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普治并举,积极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创新普法方式。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设施,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工作。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注重依托网站、微信、微视频、APP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为普法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三、工作计划
       (一)坚持多形式学习。建立健全会前学法制度,制定学法计划,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和职工例会,结合政务大讲堂等,组织专题学习、自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具体内容和民法典、宪法重点内容,自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依法治理工作的思想旗帜、理论指导和根本遵循,增强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理念。
       (二)坚持学用相结合。针对重点业务领域,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简政放权、推进流程再造等重点工作,采取专家讲授、普法考试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与我局职责密切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社会事务登记、市场准入登记等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将法治意识、法治思维融入履职尽责的各环节、全过程,推动规范执法。
        (三)组织重要时点法治宣传,发挥好新媒体优势。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利用政务服务大厅等公共场所,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结合我局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政务大讲堂、送政策上门精准对接服务企业等形式,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等领域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各科室围绕自身业务常用的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深入窗口前沿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三是组织好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类宣传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附件:2022年度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2022年度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普法责任清单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