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允许公开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点工作安排。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淄博新区建设项目地面附着物清点、拆迁补偿等协调服务工作;组织新区建设项目预研;参与新区规划建设工作;新区招商引资工作。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张店区马尚街道心环东路创业大厦11层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工作日)

    电子信箱:zbxqzdb@163.com 

    电话:0533-2270669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

    (一)依照信息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的责任分工:

    1、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需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2、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领导的履历、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工作人员录用程序及录用结果;承担为民办实事目标及其完成情况;本部门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由综合科负责。

    3、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务信息,由有关科室根据职能和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向社会公开。

    (二)责任科室、责任人实行政务信息公开。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将依法受到有关行政处罚,在公开信息时泄漏有关秘密、个人隐私,给他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1

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联系(地址:马尚街道心环东路创业大厦11层;邮编:255000;电话:0533-2270877;电子邮箱:zbxqzd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认真落实贯彻《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依据调整后的工作职责,结合淄博新区建设发展工作实际,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着力推进落实各项工作的公共政策和重要信息事项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规划计划、重大建设项目、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重要信息事项19件,及时公布本单位人事变动信息和业务工作执行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本部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与往年相比数量无变化。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渠道做好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政务信息送交、工作信息交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着力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建立健全了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长效机制,并开展公共服务平台改造,实现省、市、区三级政务服务平台服务数据同源互通,极大地提升了用户“一网”服务的体验。一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及时调整充实新区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指定2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按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三是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法律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时效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形式方式的多样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众参与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录入政府信息的精度和质量。三是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式、解读形式,不断拓展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3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2023年,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力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工作。一是第一时间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议,各科室根据工作分工开展目录梳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指导开展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二是建立“一月一报”机制,各科室每月按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综合管理科再根据进展情况分别给予政务公开信息编辑等方面的指导;同时,采取分组包片负责制,定期跟踪各科室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三是组织奔赴其他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实地调研,并通过召开学习分享会等形式,充分交流经验做法,达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效果,并结合自身实际,形成各自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四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范畴,提高各科室重视程度,确保该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2023年,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实公开内容。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主动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应急举措、公众防范措施、调查处理结果等,牢把舆情事件主动权。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办理质量。

 

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20241月12

 

              

 

 

 

 

 

 

 

 

 

 

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张店区南上海路5号邮政编码:255000;电子信箱:zbxqzdb@163.com电话:0533-2270669)。

一、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发布力度,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提升公开水平。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未收到社会各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信、来电、来访和投诉。其中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履职依据、领导信息、会议公开、建议提案、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业务动态、公众参与、机制建设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22年我单位受理的申请数量:0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着力推进落实各项工作的公共政策和重要信息事项公开。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主动公开、公众参与、监督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做好政务信息送交、工作信息交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着力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公开政府文件、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政务工作动态等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分管领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安全规范有效。    

本年度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件,依申请公开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以来,对政务公开平台中所有信息进行排查审核,进一步规范网站栏目,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进行调整。及时公开本单位的有关信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优化网站栏目,完善网站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增强政务公开互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清晰度。逐步解决和改进在政务公开推进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查找自身不足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形成门户网站信息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制定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新区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韩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培剑和秦志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科),负责对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协调、监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指定2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按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规范公开目录和形式,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2022年我中心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共2次,进一步提高了本中心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能力。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培训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部分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中心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要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并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思想培训,提高信息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二是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和实效,细化和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多公开群众切实关心关切的实事,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三是加强业务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办理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2件,所有提案已全部采纳并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均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本单位无信息处理费。

3.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1231日止。

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2023130

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发布力度,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提升公开水平。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其中主要包括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会议公开、建议提案、权责清单、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业务动态、公众参与、机制建设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21年我单位受理的申请数量:0件。

2. 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着力推进落实各项工作的公共政策和重要信息事项公开。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主动公开、公众参与、监督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重要信息事项,及时公布本单位人事变动信息和业务工作执行情况。

二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渠道做好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做好政务信息送交、工作信息交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着力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本年度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依申请公开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以来,主动公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监督保障等信息。及时公开本单位的有关信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优化网站栏目,完善网站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增强政务公开互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清晰度。逐步解决和改进在政务公开推进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查找自身不足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形成门户网站信息覆盖全面、内容完整、相互衔接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综合科科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2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按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规范公开目录和形式,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2021年本中心举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共2次,进一步提高了本中心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能力。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培训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部分内容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针对公开不及时问题,要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并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针对公开内容不全面问题,要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加强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规范、流程等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办理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3件,所有提案已全部采纳并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均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2.本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1231日止。

 

                                                    淄博新区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1日

淄博新区建设发展办公室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淄博新区建设发展办公室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7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有: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划计划、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建议提案、行政权力、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业务动态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20年我单位受理的申请数量:0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0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综合科科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指定2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按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规范公开目录和形式,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四)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2020年召开了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部署会和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群众监督渠道。

(五)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开

2020年未收到政协和人大的提案建议。

(六)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着力推进落实各项工作的公共政策和重要信息事项公开。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规划计划、重大建设项目、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重要信息事项,及时公布本单位人事变动信息和业务工作执行情况。本年度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个,依申请公开文件16个。二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主渠道做好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政务信息送交、工作信息交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着力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0年,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6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法律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时效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形式方式的多样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众参与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录入政府信息的精度和质量。三是丰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式、解读形式,不断拓展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新区建设发展办公室

                                                      20211月29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7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的主要内容。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重要信息事项。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重要信息事项,及时公布我办人事变动信息和征地拆迁政策执行情况。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47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0条。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搞好信息公开队伍的建设与培训。1、调整充实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2、指定一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按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3、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1、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好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经责任领导、主要领导审查后确定是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数据报送,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工作信息交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我办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并进一步规范了制度细则。一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三是完善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区政府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加强沟通,虚心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积极学习借鉴其他部门的好做法。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2018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22

                                                                                                            淄新政办发【2019】5号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2018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工作内容,现将我办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主管,科室主办的责任制,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根据我办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综合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办制定了《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办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
    我办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综合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包括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政府、诚信政府相结合,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网站管理意见、信息审核与发布、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对专职信息员上网发布的信息负责审查把关,建立起严格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编制形成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互结合,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以政府信息公开的不断深入推动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与我办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更新上级政府对新区地面附着物补偿相关征收文件等工作;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相结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平台,及时公布重点工作业务动态,使广大群众更深刻全面的了解新区开展情况。三是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廉政建设相结合,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2、主要业务工作;3、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办将统一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没有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没有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没有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新区拆迁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办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2017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05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2017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2017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工作内容,现将我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主管,科室主办的责任制,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构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根据我办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综合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公开内容
    依据《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办制定了《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办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4、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
    我办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由综合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包括主任1名,工作人员2名。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政府、诚信政府相结合,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网站管理意见、信息审核与发布、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对专职信息员上网发布的信息负责审查把关,建立起严格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编制形成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互结合,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以政府信息公开的不断深入推动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与我办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更新上级政府对新区地面附着物补偿相关征收文件等工作;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相结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平台,及时公布重点工作业务动态,使广大群众更深刻全面的了解新区开展情况。三是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廉政建设相结合,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2、主要业务工作;3、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办将统一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没有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没有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7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没有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新区拆迁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办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2016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19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工作内容,现将我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主管,科室主办的责任制,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政府、诚信政府相结合,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网站管理意见、信息审核与发布、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对专职信息员上网发布的信息负责审查把关,建立起严格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编制形成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互结合,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以政府信息公开的不断深入推动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与我办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更新上级政府对新区地面附着物补偿相关征收文件等工作;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相结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平台,及时公布重点工作业务动态,使广大群众更深刻全面的了解新区开展情况。三是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廉政建设相结合,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2、主要业务工作;3、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办将统一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
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没有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
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没有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
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
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没有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
年,新区拆迁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办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6-04-01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工作内容,现将我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主管,科室主办的责任制,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政府、诚信政府相结合,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网站管理意见、信息审核与发布、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对专职信息员上网发布的信息负责审查把关,建立起严格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编制形成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互结合,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以政府信息公开的不断深入推动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与我办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更新上级政府对新区地面附着物补偿相关征收文件等工作;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相结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平台,及时公布重点工作业务动态,使广大群众更深刻全面的了解新区开展情况。三是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廉政建设相结合,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2、主要业务工作;3、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办将统一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没有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没有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没有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新区拆迁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办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2014政府信息年度报告

时间:2015-04-15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工作内容,现将我办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有关文件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主管,科室主办的责任制,完善配套工作、深化公开内容,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政府、诚信政府相结合,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网站管理意见、信息审核与发布、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公开范围和内容、公开形式和程序,对专职信息员上网发布的信息负责审查把关,建立起严格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编制形成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互结合,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以政府信息公开的不断深入推动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与我办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更新上级政府对新区地面附着物补偿相关征收文件等工作;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相结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这一平台,及时公布重点工作业务动态,使广大群众更深刻全面的了解新区开展情况。三是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廉政建设相结合,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2、主要业务工作;3、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办将统一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没有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没有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没有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淄博新区开发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无所属事业单位。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新区拆迁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我办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入,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