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3-03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的政务信息,提高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本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上查阅《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上查阅《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组织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包括: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重要会议:年度工作会议、主任办公会等。

3.政策文件: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策、文件等。

4.政策解读:领导干部解读、上级解读转载、图文解读和音视频解读等。

5.政府重点工作: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部门重点工作情况及进度。

6. 规划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7. 应急管理:关于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政策文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8.人事信息:人事任免等。

9. 财政信息:主要包括: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重点项目)。

10. 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1.其他: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张店区新村路世源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2270301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淄博市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00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受理提交,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为: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办公室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新村路世源大厦13楼 

邮政编码:250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270301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2

    联系电话:0533-2869877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本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确定由淄博市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市实验中学西邻世源大厦13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270301;电子邮箱:zdqxm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提升工作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有力促进了服务型机关建设。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划计划、会议公开、建议提案、业务动态等。

(二)依申请公开

1.2021年我中心受理的申请数量:0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0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张店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的通知>》《关于做好国办、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测评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立足自身实际,不断充实公开内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扩大宣传渠道,加大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微信、爱张店等新媒体载体,及时发布信息,宣传工作成果,落实工作成效,为张店区畜牧渔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及时按照规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更新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划计划、会议公开、建议提案、业务动态等内容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将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切实做好各部门日常的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建立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的优劣当作考核机关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领导,定期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有针对性地强化信息化建设培训,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业务能力;加强信息审核,增强保密意识,按规定做好上网信息审核把关工作的同时,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培训形式较单一、宣传范围有待进一步提高。接下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服务对象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继续建立健全公开培训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共答复政协委员会提案1件(淄博市张店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8号提案),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十七届五次人大会议第3号建议、第5号建议)。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由于机构改革,张店区畜牧渔业服务中心调整相关职能,减少财政信息等栏目的内容。

张店区畜牧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淄博市张店区畜牧事业服务中心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畜牧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市实验中学西邻世源大厦13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270301;电子邮箱:zdqxm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畜牧事业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建立公正、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信息公开工作跃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类别有: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划计划、会议公开、建议提案、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业务动态等。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20年我局受理的申请数量:0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0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规范公开目录和形式,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

(四)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将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切实做好各部门日常的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信息的准确性。

(五)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开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代表。从走访或电话沟通的情况看,代表委员满意率为100%。政协提案在办理完成后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进行公开。2020年未收到人大建议。

(六)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制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拟公开的信息由拟办单位(科室)核稿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再提交办公室汇总逐条审查提出意见,报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定,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由专人在网站上发布。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机构职能和畜牧服务动态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公开各项工作开展、推进、落实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张店区畜牧事业服务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由于具体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为非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主要是以自学为主,在工作水平上仍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各种政务公开相关培训,组织人员参加报社等媒体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张店区畜牧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2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上级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张店区畜牧事业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工作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畜牧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市实验中学西邻世源大厦13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270301;电子邮箱:zdqxm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我中心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确定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开展日常工作。 我中心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我中心按要求对单位基本信息进行及时核对更新,加强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日常管理,有效推进了畜牧工作的日常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0 

2(上级制定) 

2(上级制定)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53000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提案办理情况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代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张店区畜牧事业服务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与单位部门实际开展工作的对接及时性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定期更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由于具体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为非专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主要是以自学为主,在工作水平上仍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细化,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具体责任人,相关内容按时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二是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各种政务公开相关培训,组织人员参加报社等媒体培训。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市实验中学西邻世源大厦13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270301;电子邮箱:zdqxmjbgs@zb.shandong.cn)。

一、概述

根据区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张店区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完善。通过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畜牧业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本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处理相关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求,我局相继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保密审核办法、发布协调、评议澄清等工作制度,并确定了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同时把信息公开列入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各科室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切实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畜牧兽医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270301),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公开信息等共57条最新的相关内容,并对信息进行了详实的审查,确保准确无遗漏。同时编写了公开指南,对如何使用做了详细说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局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脑1台,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上网维护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工作不遗漏。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公开信息情况进行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对发布的信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认为该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公开,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同级保密部门。

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全部办结,并将答复结果全部公示至政务公开网站。

在办理工作中我局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对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实行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征询,保证办理工作质量,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与单位部门实际开展工作的对接及时性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定期更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15号),特编制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hangdi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市实验中学西邻世源大厦13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270301;电子邮箱:zhangdianxumuju@163.com)。

一、概述

根据区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张店区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完善。通过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畜牧业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本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处理相关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求,我局相继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保密审核办法、发布协调、评议澄清等工作制度,并确定了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同时把信息公开列入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各科室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切实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畜牧兽医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270301),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公开信息等共32条最新的相关内容,并对信息进行了详实的审查,确保准确无遗漏。同时编写了公开指南,对如何使用做了详细说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局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脑1台,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上网维护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工作不遗漏。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公开信息情况进行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对发布的信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认为该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公开,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同级保密部门。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与单位部门实际开展工作的对接及时性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定期更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

                                                                                                                                                                             2018年1月30日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区畜牧局.xls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7-03-13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72号),特编制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hangdian.gov. 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市实验中学西邻世源大厦13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270301;电子邮箱:zhangdianxumuju@163.com)。

一、概述

根据区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张店区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完善。通过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畜牧业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本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处理相关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求,我局相继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保密审核办法、发布协调、评议澄清等工作制度,并确定了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同时把信息公开列入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各科室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切实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畜牧兽医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270301),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公开信息等共30条最新的相关内容,并对信息进行了详实的审查,确保准确无遗漏。同时编写了公开指南,对如何使用做了详细说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局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脑1台,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上网维护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工作不遗漏。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公开信息情况进行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对发布的信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认为该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公开,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同级保密部门。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与单位部门实际开展工作的对接及时性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定期更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略)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

2017年3月13日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16-03-08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50号),特编制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hangdian.gov. 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西十一路北首;邮编:255000;电话:0533-2270301;电子邮箱:zhangdianxumuju@163.com)。

一、概述

根据区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张店区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完善。通过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畜牧业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本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处理相关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求,我局相继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保密审核办法、发布协调、评议澄清等工作制度,并确定了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同时把信息公开列入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各科室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切实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畜牧兽医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270301),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公开信息等共25条最新的相关内容,并对信息进行了详实的审查,确保准确无遗漏。同时编写了公开指南,对如何使用做了详细说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局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脑1台,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上网维护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工作不遗漏。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公开信息情况进行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对发布的信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认为该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公开,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同级保密部门。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与单位部门实际开展工作的对接及时性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定期更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略)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

2016年1月26日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12-02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50号),特编制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11日至2014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hangdian.gov. 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西十一路北首;邮编:255000;电话:0533-2270301;电子邮箱:zhangdianxumuju@163.com)。

一、概述

根据区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张店区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完善。通过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畜牧业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本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处理相关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求,我局相继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保密审核办法、发布协调、评议澄清等工作制度,并确定了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同时把信息公开列入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各科室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切实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畜牧兽医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2270301),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需要进行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公开信息等共35条最新的相关内容,并对信息进行了详实的审查,确保准确无遗漏。同时编写了公开指南,对如何使用做了详细说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局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脑1台,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上网维护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工作不遗漏。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公开信息情况进行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对发布的信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认为该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公开,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同级保密部门。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为贯彻施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属性,我局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在进行信息发布时,严格按照以上三种类型进行公开。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实行专人负责,并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与单位部门实际开展工作的对接及时性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定期更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略)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

2015119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9

  文号:张牧字[2014]13号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特编制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西十一路北首;邮编:255000;电话:0533-2270301;电子邮箱:zhangdianxumuju@163.com)。
    一、概述
    根据区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张店区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完善。通过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畜牧业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本年度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处理相关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求,我局相继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保密审核办法、发布协调、评议澄清等工作制度,并确定了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同时把信息公开列入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局各科室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切实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6条,业务公开信息6条等最新的相关内容,并对信息进行了详实的审查,确保准确无遗漏。同时编写了公开指南,对如何使用做了详细说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局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脑1台,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上网维护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工作不遗漏。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公开信息情况进行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对发布的信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认为该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公开,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同级保密部门。
    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与单位部门实际开展工作的对接及时性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定期更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略)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
                                                                              2014122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1

文号:张牧字[201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hangdi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兴学街25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156234;电子邮箱:zhangdianxumuju@163.com)。

一、概述

根据区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张店区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完善。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处理相关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求,我局相继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保密审核办法、发布协调、评议澄清等工作制度,并确定了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7条,业务公开信息5条等最新的相关内容,并对信息进行了详实的审查,确保准确无遗漏。同时编写了公开指南,对如何使用做了详细说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局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脑1台,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上网维护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工作不遗漏。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公开信息情况进行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对发布的信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认为该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公开,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同级保密部门。

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与单位部门实际开展工作的对接及时性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定期更新。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

2013年1月18日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1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11日至2011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hangdi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畜牧兽医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兴学街25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156234;传真:0533-2156234;电子邮箱:zhangdianxumuju@163.com)。

一、概述

    根据区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张店区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深化公开内容,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信息公开机制逐步完善。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处理相关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求,我局相继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保密审核办法、发布协调、评议澄清等工作制度,并确定了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7条,业务公开信息6条等最新的相关内容,并对信息进行了详实的审查,确保准确无遗漏。同时编写了公开指南,对如何使用做了详细说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局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脑1台,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上网维护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工作不遗漏。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公开信息情况进行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对发布的信息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确定发布与否或者答复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认为该信息无法准确把握是否公开,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同级保密部门。

    八、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与单位部门实际开展工作的对接及时性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定期更新。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26

2010年,张店区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信息公开程序上抓好落实,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 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专门成立了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组,更好地组织领导张店区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2.积极开展培训教育,加强队伍建设。适时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传达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指示和精神,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增强了工作人员及时、准确、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张店区畜牧兽医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依靠政府信息公开栏等方式,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非常重视通过公众问答、局长信箱等方式发来的各种信息咨询、情况反映及有关诉求,基本都能做到及时反馈和办理。对于公众的咨询、反映和诉求信息,我们都给予及时答复和办理,对于共性问题,在网上公开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0年,张店区畜牧兽医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张店区畜牧兽医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与单位部门实际开展工作的对接及时性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定期更新。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09年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10-01-20

2009年,张店区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信息公开程序上抓好落实,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 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专门成立了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组,更好地组织领导张店区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2.积极开展培训教育,加强队伍建设。适时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传达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指示和精神,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增强了工作人员及时、准确、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张店区畜牧兽医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靠政府信息公开栏等方式,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非常重视通过公众问答、局长信箱等方式发来的各种信息咨询、情况反映及有关诉求,基本都能做到及时反馈和办理。对于公众的咨询、反映和诉求信息,我们都给予及时答复和办理,对于共性问题,在网上公开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09年,张店区畜牧兽医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张店区畜牧兽医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与单位部门实际开展工作的对接及时性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联系,定期更新。

张店区畜牧兽医局2008年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09-01-21

2008年,张店区畜牧兽医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信息公开程序上抓好落实,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1. 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专门成立了由局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组,更好地组织领导张店区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2.积极开展培训教育,加强队伍建设。适时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传达区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指示和精神,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增强了工作人员及时、准确、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张店区畜牧兽医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依靠政府信息公开栏等方式,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非常重视通过公众问答、局长信箱等方式发来的各种信息咨询、情况反映及有关诉求,基本都能做到及时反馈和办理。对于公众的咨询、反映和诉求信息,我们都给予及时答复和办理,对于共性问题,在网上公开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08年,张店区畜牧兽医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张店区畜牧兽医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经过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实践,我局逐步积累工作经验,主动寻找差距和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手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稳步推进。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2009年,张店区畜牧兽医局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 按照《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尽快出台《张店区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和《张店区畜牧兽医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2. 加强培训和督查。结合依申请公开在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做好我局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相关业务研讨,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此外,在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与更新、政府信息申请的回复办理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 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更新工作,以及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和答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