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信访局
标题: 张店区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741Y/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8 发布机构: 张店区信访局

张店区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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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20;联系电话:0533-28686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为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信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地开展。现向社会公布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信访局共公开政务信息35次(条)。其中履职依据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会议公开7条、建议提案2条、财政信息3条、政策解读1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动态14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制定了《张店区信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时间节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全面。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按要求认真落实到位,及时发布相关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为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素质,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领导讲话、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

二是针对机构改革等因素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三是在淄博市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意见征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栏目,为公众提供建言献策、沟通交流、咨询投诉、监督批评的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张店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信息公布、强化平台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新进步,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单一,部分信息发布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2022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经常性组织讨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不断丰富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公开质量。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更新网站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领导干部公开接访相关要求,我单位每月公开区级领导公开接访时间安排表,供参考;

2.2021年度张店区信访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