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区卫生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MB2861824F /2014-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4-03-20 发布机构: 张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区卫生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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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卫生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公布张店区卫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卫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下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十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兴学街25号,邮编:255000,电话:2126200)。

一、概 述

2013年,张店区卫生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卫生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卫生机关建设,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区卫生局党委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主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李玉生同志担任组长,各党委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兴鹏担任,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卫生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2、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本局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3、保密审查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相关保密程序、保密内容的标准等做了详细规定。

4、发布协调机制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对信息公开内容发布形式、发布内容、发布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5、社会评议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了接受评议电话、电子信箱,对评议情况记录、综合、上报、整改程序做了详细规定。

6、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虚假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对公开信息中的虚假不完整信息如何鉴别、如何更改、责任落实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

7、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了《张店区卫生局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程序和内容,对责任追究做了详细规定。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 号)要求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适时推进与之相应的公开手段和措施,带动系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医疗机构与社会公众关系,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卫生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3年是推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一年,局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严格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一年来,区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0条。其中机构职能5条,部门动态164条,医疗机构信息11条,居。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区卫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以来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区卫生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遵循“谁公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政府信息公开前都必须进行保密审查,具体审查工作由信息员负责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后报本单位分管领导批示,当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报保密工作部门批复。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中,包括辖区内6家区属医疗卫生单位、7家镇卫生院。目前,区中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分别建立自己的网站并在网站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逐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很多群众尚不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就难以行使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也就不能充分的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基于这种情况,下一步我们会在宣传上下功夫,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更多的人知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积极的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充分行使公民权利,起到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比较单一,还有待丰富。下一步我们会更加注重信息公开内容的搜理和选择,使信息公开的内容更贴近百姓,贴近民生,以求能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实际的服务。

整改措施:

一是结合区卫生局的自身工作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广泛参与的全员性和互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性和服务性,倾听民声,广纳言路,变“被动”公开信息为信息主动为政府工作服务。

二是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附件: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填报单位:张店区卫生局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180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5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1

3.业务公开信息

164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5.财务预决算信息

 

6.招标采购信息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3.当面申请数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其中:1.同意公开数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不予公开数

 

4.其他情况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纠错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其中:1.纸质文档

 

2.电子文档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1

其中:1.全职人员

 

2.兼职人员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分析说明

(描述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其中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2013年,张店区卫生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了卫生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促进了学习型、服务型、廉洁型卫生机关建设,实现了“十二五”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3年是推进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一年,局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严格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一年来,区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0条。其中机构职能5条,部门动态164条,医疗机构信息11条。

(二)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

张店区卫生局无虚假不完整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区卫生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以来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单位负责人:李玉生   填表人:孙颖 联系方式:2126218 填表日期:201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