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MB2861824F /2022-523137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2 发布机构: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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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落实法治制度,健全法治架构,完善法制体系,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丰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和内容,以高水平、高质量法治建设推动全区卫生健康事业规范、合法运行。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依法行政组织保障

一是落实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度。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把推进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厉行法治。二是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行决策程序、落实法治创建、开展宣传普法、严格行政执法和依法应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举措等方面述法述职。是落实法治科室建设。机构改革后,明确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宣传科疾控监督科分别承担政务公开、政策法规、行政执法等相关法治工作,配齐法治工作人员。各职能科室密切配合,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强化法治宣传培训,落实普法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切实强化法治思维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手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领导班子成员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自主学习,并开展研讨交流。利用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等途径,通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普法培训、普法讲座等形式,将依法治国理念和法治培训学习融入日常,努力在全系统营造浓厚学法用法敬法守法氛围。

二是重视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各单位对新员工进行入职法治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医疗纠纷讲解、医疗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对医务工作人员进行教育,使法律学习同实际业务工作有效结合,切实增强广大医务工作人员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

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重大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被监管单位,大力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落实疫情普法宣传,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严格执法、全民守法。落实新颁布实施法律集中宣传,2020以来,《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民法典》和我市修订的《淄博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相继颁布,先后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执法普法、健康送法、网络媒体宣传等形式,切实提高了新颁布法律的知晓度。

(三)严格执行有关行政程序

一是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据《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关系全区卫生健康领域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的决定,严格执行张店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2018年,张店区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被列入张店区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前一期项目已投入使用。

二是规范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及时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推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目前继续有效的政府发文2件,部门发文1件

三是依法应对行政诉讼。近年以来,我局行政应诉案件1件,经过一审、二审及再审,目前已结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应诉要求提交各项授权委托、证据及答辩材料,负责人出庭率100%。

(四)规范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培训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组织卫生监督员参加2021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网络培训,全员累计培训时间不低于40学时;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线上线下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员综合素质能力和团队意识,开阔视野,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工作执行力。

二是严格执行“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加大对各类危害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安全的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力度,维护法律法规尊严,树立执法权威,截至12月底,累计处置投诉举报320起,查处各类行政处罚案件341起,案值76.17万元。

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升执法效能。

按照《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152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计划生育法》《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张店区共下发抽查计划182家,其中137家公共场所单位、1家生活饮用水、9家学校、14家放射诊疗单位、10家医疗卫生单位、3家传染病防治单位、1家血液安全单位、5家妇幼健康单位和2家职业卫生单位。截止11月底,双随机100%;“互联网+监管”系统文化部门发起游艺厅类双随机3家,公安部门发起宾馆类双随机53家,完成率100%。

四是加强国家、省、市信息平台监督工作上报。按照《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的要求,年初完成了2021年度机构卡的修订,完善了执法人员信息,及时规范上报卫生监督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截至12月底,系统内应监督单位2600家,实施监督2600家,监督覆盖率100%。

五是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捍卫群众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管职责,抓大案要案,抓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与公安部门建立打击无证经营联动机制,加强打击无证经营工作的衔接配合,互相通报涉嫌无证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信息,会商打击措施,依法移送和接受涉嫌无证经营违法犯罪案件,共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认识不准确。部分单位、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重要性认识不清,依然存在重业务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部分法治建设要求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甚至没有专门法治工作人员,致使法治建设连续性不强。

二是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常年超负荷运转。卫生监督机构核定编制40人,实际在岗职工28人,人员编制配备与国家标准要求差距较大。作为中心城区,近年来卫生健康监督工作面临一系列新挑战,新设置医疗机构及公共场所逐年增加;非法行医流动性、隐蔽性增强;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后,监督任务加重;公共场所行业经营单位数量多、分布广、变更频繁;职业卫生监督职能划转后人员编制未增,监管任务愈加繁重等,致使薄弱的基层监督执法力量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严重失调,严重制约工作全面开展落实。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学习。注重加强业务政策学习,积极开展法治培训,强化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法制教育与日常工作的相互渗透和相互融合,增强学法用法自觉性,提高治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是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不断适应新形势,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措施,努力将普法内容通俗化、普法载体多元化,增强法治宣传实效性。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好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强化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卫生健康监督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卫生健康违法行为,净化卫生健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