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2023.3.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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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1824F /2023-533840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1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做出处罚 决定的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1 |
20230216401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张店区阿晶晶美甲工作室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 |
92370303MABUBDADXC |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警告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2 |
张卫公罚[2023]4003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参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百七十五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给予警告并罚款贰仟元整(¥2000.00)的行政处罚;行为2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参照《山东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二百六十七条【一般】违法情形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淄博大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 |
91370303MA3R5Q187D |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5名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2、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警告;罚款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