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索引号: 11370303MB2861824F /2021-518966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01 发布机构: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督导检查方案

发布日期: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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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

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全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健康,经研究,即日起在全区开展疫情常态化防控、疫苗接种工作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督查内容 

1.入境人员隔离及中、高风险地区入淄返淄人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督导各镇(街道)落实对入境人员严格实施“14+7”隔离规定、重点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以及“2+1+1”(间隔24小时进行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7健康监测期满做1次核酸检测)措施,以及专人管理、单人单间、测量体温、健康巡查和禁止外出等措施。落实对疫情重点地区入淄返淄人员摸排随访与健康检测闭环管理情况。落实对中、高风险地区入淄返淄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前开展1次抗体检测等措施。

2.对发热人员监测管理情况。督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关于织牢织密防护网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指办发〔202116号)中有关实名报告制度和信息报送平台运行等要求的落实情况,重点是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所、药店等发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病人,全部进行实名登记,转诊或告知其到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就诊,2小时内电话询问就诊情况,未就诊者及时通知其所在村居促其就诊并随访等措施落实情况。

3.进口集装箱货物督导落实《关于进步加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的紧急通知》情况,重点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非冷链货物运输和装卸各环节检测及消毒要求落实、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等情况。进口冷链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情况、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山东冷链”系统使用情况。

4.民政服务机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导规范健康观察、出入管理,食品采购加工、疾病预防治疗等日常防范工作。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佩戴口罩,对进出人员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是否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导落实经营者摊位日常保洁制度,公共区域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情况,从业人员是否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完善场所公厕和垃圾收集、洗手等卫生设施。落实餐饮单位在员工卫生管理、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顾客服务等方面的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要求员工佩戴口罩。落实垃圾分类管理,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餐厨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处置规范、去向可查。

6. 剧院、文化娱乐场所、宾馆、交通场站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在规范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前提下,重点督导落实合理控制剧院、文化娱乐场所等客流量宾馆住宿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监测,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影院、剧院、博物馆、图书馆等场所落实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合理确定放映和演出场次、时长,人员密集的室内演出活动和文化场所除演出人员外佩戴口罩。加强交通场站卫生管理,保障防护物资配备,设置应急处置区,乘客及一线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设置1米线。

7.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重点督导地毯式摸排情况;常住人口与疫苗接种人口数据比对情况;对接辖区驻地单位、重点部门及企业接种工作情况;流动人口的疫苗接种数据比对情况;60岁以上人口疫苗接种情况及台账;各部门单位“双报到”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各接种点规范开展接种情况。

8.对省、市督导组发现的问题,作为“回头看”问题进行重点督导。按照“细节问题不过夜、一般问题不过、特殊问题不过”的要求,指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能在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要将整改时限限定在最短时间内。

二、督查方式

实地查看疫情防控日常防控情况查看文件档案、人员登记、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梳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短板、漏洞;指导帮助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需要汇总研判分类交办的限期整改。

三、工作安排

区督查工作中心、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成立工作专班。由相关部门组成4个督导组,区有关领导干部任组长其余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干部作为督导组成员,对全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表见附件)。

(一)建立周通报制度。各督导组每周上午将上周督导情况形成简明工作情况报告包括被督导单位亮点做法、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工作改进措施及建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工作专班,由工作专班汇总并形成综合报告,报区督查工作中心。区督查工作中心每周一上午将综合报告报区领导,重要情况要实行每日调度、即时报告。

(二)建立问题闭环解决机制。各督导组要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督导反复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一督到底、督出实效;对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到位、督导有困难的,可提请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督办函,限时办结;对解决问题敷衍塞责、拖沓延误、造成工作被动的,将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拒不整改问题,或整改不认真、不到位、不彻底,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1.督导检查工作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周不少于3次,直接深入镇办、社区(村)、企业、隔离场所、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场所等基层一线,督导检查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2.督导组要及时召开反馈会,随时向各镇(街道)、部门单位反馈督导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导检查期间,督导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及有关廉政纪律要求,不搞层层陪同,不搞应景式检查,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3. 区督查工作中心联系人:石玲云,联系电话:2869801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曹峰,联系电话:2126202

工作专班联系人:杜宁,联系电话:2306929,协同办公账号:张店区疫情处置指挥部综合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