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张店区开展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督导工作
索引号: 11370303MB2861824F /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25 发布机构: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张店区开展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督导工作

发布日期: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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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三提三争”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全区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2023年5月24日,张店区政府医疗机构院务公开专项督导组一行5人对区属4家公立医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院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现场抽检督导。

 

督导组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按照《张店区基层院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对卫生健康政策法规、群众办事信息、就诊服务流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项目进行逐项督导,对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对督导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张店区区属各医疗机构均能较好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医疗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充分运用现场宣传、纸媒体、微信公众号、医院官网、政府网等多种手段较好的开展院务公开。区人民医院在民生项目公开工作方面较为突出,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了“两癌”筛查、计划免疫、疾病预防等健康科普信息;区中医院建立了完善的院务信息公开制度,充分运用各平台公开办院特色、医院文化、中医专家介绍、诊疗服务等信息,充分发扬中医药特色服务,为患者就诊提供便利;区妇幼保健院充分利用医院信息化系统高效开展院务公开,尤其是公开扫码“有问题找院长”,让院领导能及时接收患者意见建议,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区第二人民医院创新开展“院长接待日”活动,搭建起和谐的医患沟通桥梁;和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开展传染病预防、健康教育知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事项公开,方便群众看病就医,让院务公开变成接地气、惠民生的一项实事工作。


最后,督导组在反馈中指出,各单位要根据《张店区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张店区基层院务公开标准目录(试行)》要求,聚焦群众需求,细化公开内容,严格公开程序,规范做好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打造张店区院务公开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