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索引号: 11370303MB2861824F /2023-20177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03 发布机构: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日期: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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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张店区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各科室:

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单位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张店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印发你们,请按要求做好贯彻执行。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四级目录 考核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是否向全社会公开 是否仅向特定群体公开
履职依据 政策文件     公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18〕37 号)
《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国务院令第 337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卫健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
/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   列明规范性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
  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公开近三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机构职能       公开本机关负责人信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卫健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
/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领导信息       公开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卫健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
/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规划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公开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卫健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
/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专项规划              
  区域规划              
统计信息 其他统计     医疗机构、医养机构等情况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卫健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
/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重大决策预公开 决策事项目录     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并发布本级决策事项目录、标准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卫健局政宣科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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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
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意见(调查)征集     发布决策依据、决策草案,并提供意见反馈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
结果反馈     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意见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
会议公开 专题会议     各项专题业务会议内容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1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卫健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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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会议     局办公会会议内容
会议议定事项解读     公开会议议定事项并解读
行政权力 行政许可     公开本机关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专栏或超链接均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 度》(国办发〔2018〕 118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卫健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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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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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行政处罚和强制     公开本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专栏或超链接均可)
权责清单     公开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除外)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除外)
职责边界清单 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于6月底前公布本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及时更新并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清单要素完整
  抽查计划   及时发布本级有关部门2020年随机抽查计划
  抽查结果   集中公开各抽查事项的抽查结果,并按相关规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
行政执法公示 事前公开   搭建或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
      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事后公开   按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
      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优化服务 办事指南   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基本要素完整
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年度重点工作    
  民生实事项目    
  其他重大决策部署与执行    
审计与后评估 执行效果评估   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
建议提案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公开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除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国办发﹝ 2014 ﹞ 46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卫健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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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除外)
财政信息 区政府预决算公开     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说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9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卫健局财务科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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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预决算表格,且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
部门预决算公开     公开本级政府和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预算要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决算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经费、组团数、人数,公务用车经费、购置数、保有量,公务接待经费、批次、人数,“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等信息
重点项目绩效     向社会公开本级政府部门重点项目项目文本、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收支     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重大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   按照要求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卫健局财务科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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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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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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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民生与公益事业 脱贫攻坚 扶贫政策措施 公开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相关政策措施、专项规划及其解读材料 卫健局基妇科
  社会福利 养老服务 制定并发布本区县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 区老龄事业服务中心
      定期公开老年人福利补贴发放情况  
      按季度向社会公开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 卫健局疾控科
      定期公开公布区域内医疗机构数量、布局以及床位、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
    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抽取2家县属医疗机构) 公开本院临床、医技科室名称、服务内容等基本情况
      公开本院专科、专业门诊服务内容、特色;出诊专家姓名、专长及出诊时间等就诊信息
      公开本院门诊、急诊服务时间(含节假日),办理入出院时间,住院查房时间、探视时间等服务时间信息
      公开本院门诊、急诊挂号,就诊、取药、交费等事项的流程与服务地点
      公开本院预约挂号的时间、流程与方法
      公开本院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等的服务流程
      提供常见疾病健康教育、合理用药咨询服务的时间、地点
公共监管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 及时发布本地区自然灾害类和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信息   按照法定时间公开。 卫健局疾控科
政策解读 文稿解读     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卫健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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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
/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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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解读      
动漫解读      
媒体解读      
互动交流 回应关切     回应社会对卫生健康领域关切内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 号); 按规定及时公开。 卫健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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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站 □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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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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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     局机关人事任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卫健局人事科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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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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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推送   □其他
事业单位招聘     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开    
其他信息     其他人事信息公开    
业务动态 通知公告     卫生健康工作通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卫健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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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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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卫生健康工作动态 卫健局政宣科
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政务新媒体矩阵     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 卫健局办公室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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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卫生健康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组织领导     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业务培训     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推进     其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