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2025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及高层次、紧缺急需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第一批) 考察、体检公告
索引号: 11370303MB2861824F /2025-552153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30 发布机构: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及高层次、紧缺急需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第一批) 考察、体检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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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5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25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25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及高层次、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一)《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根据相应批次公告要求进行。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6月3上午11:00前向所应聘单位提交书面放弃声明,内容应包括姓名、报考单位及岗位、放弃事由、联系电话、日期等,上述内容须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并由本人签名后提交至招聘单位。请放弃人员及时提交相关材料以免影响招聘递补。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5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考察、体检的岗位及人员

考察、体检的岗位为2025年张店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及高层次、紧缺急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

首批考察、体检人员为附件1附件2“1:1入围”一栏填写“是”的人员。

二、考察工作的组织

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评价。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单位工作业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结合档案和有关资料再次核实考察人选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考察组需对考察人选做出全面、详实、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报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考察期间,被考察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积极配合考察组做好考察工作。

三、体检工作的组织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256月5日(周)上午7点请提前规划,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

2、体检报到地点:张店区政务中心(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门前停车场集合。

请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440元体检费(现金),按时报到参加体检。

四、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4、体检全程封闭进行,期间不得与外界联系,无关人员不得跟随、陪同,一经发现视为违纪,取消体检资格。

5、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6、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533-2126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