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关于群众关切事项—预防接种工作情况的回应
索引号: 11370303MB2861824F /2020-511195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03 发布机构: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群众关切事项—预防接种工作情况的回应

发布日期: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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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区预防接种工作受到群众持续关切,现将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为满足我区居民对疫苗接种服务需求,确保群众享有安全、有效、及时、便捷的预防接种服务,根据《张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方案》要求,大力提升群众满意度,针对加强预防接种单位管理服务能力统一作出以下要求

一、规范开诊频次和服务时间

根据淄博市卫生健康委《淄博市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接种门诊每周工作日开诊时间不得少于2天,且每周双休日至少开诊1天;其中智慧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开诊时间不得少于4天,每周双休日至少开诊1天。严格按照接种门诊所在单位统一的作息时间提供疫苗接种服务,不得早于下班时间即停止接种。

各预防接种单位应根据辖区服务需求实际,适当增加开诊天数、延长服务时间,确保提供及时的疫苗接种服务。各预防接种门诊开诊时间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调整后要及时进行公示。

二、加强预防接种全程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及接种安全

严守接种制度规范,确保工作及时到位。各接种单位及时建立并更新各项疫苗管理制度,包括疫苗效期检查制度,明确疫苗管理责任人及疫苗接收、入库、码放、转存、取苗、接种各环节规范操作,确保人员明确、责任明确、规范明确。定期开展制度学习,进行安全风险意识教育,使疫苗使用管理各环节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每种疫苗在我区开展接种前,都要进行了全面专题培训,重点涵盖接种程序、剂量、注射途径、剂次间时间间隔、接种禁忌征及常见反应,确保接种人员在接种服务过程中熟知程序、告知全面、接种规范。要严格执行“留观30分钟”制度的告知及落实,及时、规范处置可能发生的速发型过敏反应等接种不良反应,确保接种安全。

三、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创建群众满意预防接种门诊活动。

与提升群众满意度工作相结合,开展创建群众满意预防接种门诊活动。重点围绕预防接种“方便及时、服务周到、规范安全、管理科学、服务满意”五个方面开展自查、整改和提升。主动查找一些群众反映强烈、不满意的突出问题,针对短缺的疫苗通过多种途径予以公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要注重自己的仪表仪容和言谈举止,对于受种者和监护人提出的疑问给予耐心解释,杜绝“庸、懒、散”和“生、冷、硬”等工作态度,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提高预防接种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