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文稿解读】《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11370303MB2861824F /2022-523283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7 发布机构: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文稿解读】《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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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2021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发布,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7月2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的重要批示指出: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生育政策配套衔接,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完善托育服务体系,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等支持政策,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用人单位等社会力量提供多种形式托育服务,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9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21〕2号)。

三、目的意义

3岁以下是儿童发育的关键期,也是人生健康和能力的基础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逐步建成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四、主要内容

(一)基本框架

《实施意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到单位,无突破政策之处,共分个部分。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主要明确了总体目标,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逐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根据市《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实际,提出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6个方面13项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指导体系,包括2项任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指导,为家庭婴幼儿照护提供便利条件。

二是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包括4项任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兴办托育机构或开设托班,支持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支持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发展,依托现有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延伸服务

三是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政策支持体系,包括1项任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

四是建立健全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包括2项任务: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社区公共设施资源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五是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体系,包括1项任务:规范登记和备案。

六是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体系,包括3项任务: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控管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明确了政策保障、组织领导、部门协作等方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