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134号健全医养结合体系推动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的提案的答复
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134
建议人: 杨曼
主办单位: 张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答复时间: 2019-05-2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现对《关于健全医养结合体系推动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的提案》答复如下:

在《张店区创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张政办字〔2018〕52号)中,明确提出“深入推进机构医养结合。”目前,全区所有31家养老机构,其中13家医养结合机构(9家医疗机构增设了养老机构,4家养老机构内设了医疗机构),剩余的18家养老机构全部按照就近便捷原则,由属地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了医疗服务协议。全区所有养老机构均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医疗服务。”

在《张店区创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区工作方案》(张政办字〔2018〕52号)中从用地、财政、社会保障行政许可、人才保障等方面均明确了保障措施,加大了对医养结合机构的扶持力度,形成了全区公办与民营互补的服务供给格局。”

2019年,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摄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教育活动,广泛传播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卫生防病知识,倡导老年人健康生活理念,培养健康生活方式;结合健康扶贫、第一村医、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选派专家到村居开展针对老年人的义诊服务工作,提高了群众对医养结合的知晓率。

截至目前,我区至少组建了“张店区人民医院与山东大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医院、淄博市第二康复医院、张店区凯瑞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店区中医院与原国营第四八一厂职工医院、山东金岭铁矿职工医院、张店区体育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店区城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张店区中医康复养护院”两大医养集团,“以医联养”的医养方式在张店落地生根。

下一步,在规划建设新的养老服务机构时,我们会积极与民政部门对接,统筹安排部署,将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和医护人员作为养老机构的内设配套机构和人员配备纳入整体规划。

 

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134号健全医养结合体系推动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