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6号《关于规范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三级卫生服务网底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36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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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王新美等6代表:

您提出关于规范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三级卫生服务网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计划解决。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村卫生室44处,在岗乡村医生78,其中:马尚25人、湖田27人、房镇26人,拥有执业医师15人、执业助理医师11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3人、执业护士及乡村医生29人,中专学历35人、大专学历3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3人,30岁以下0人、31-4018人、41-5049人、51-6011人。

二、具体措施

近年来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全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以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

(一)明确乡医配备基数。张店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张政办发〔201216号)明确每个村卫生室配备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对服务人口较多或服务面积较大的行政村卫生室酌情增加乡村医生数量。我区目前现有农村居民7.09万人,配备乡村医生78人,达到1-1.5的工作要求。

(二)发放在岗乡医补贴。20125月,张店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按照每人每月1600元发放在岗乡村医生补助(其中:基本药物制度补贴1200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400元),由区政府每月按时发放,一直延续至今。2020年发放在岗乡医补贴332.48万元。

(三)发放老年乡医补助。按照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通知》(淄卫字201533号)文件要求,老年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我区自20162月开始按照每年20元的标准发放老年乡医补助。2020年我区共发放老年乡医补助359.71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探索乡村医生招聘模式。一是探索定向培养模式。我局将通过摸底、调研、座谈等形式确定全区在岗乡医情况,核准人员缺口,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探索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培养项目,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争取省农村医学生公费订单定向培养政策,参照《山东省医学生免费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办法》(鲁财教〔201437),通过公费订单定向培养或学费代偿等形式,协调区财政统筹安排所需资金,重点面向齐鲁医药学院和淄博职业学院医学专业的在毕业生,根据需求,每年为基层医疗机构招录充实一定数量的医师,确保基层队伍“血液”得到有效补充二是探索建立乡医招聘制度。随着乡村医生队伍日益老龄化,我局积极积极探索“区招、镇管、村用”的乡医招聘模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

(二)提高乡村医生待遇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向上级反映乡村医生无缴纳五险一金的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的问题。我局将根据最新政策落实乡村医生五险一金交纳工作,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确保农村卫生事业稳步发展。

(三)增加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我局将积极向政府提出建议,力争在现有乡村医生补助的基础上增加村卫生室运行经费。

(四)积极争取政策,明确乡医身份。我局在下一步工作中将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向上级提出建议,明确乡医身份。待乡村医生身份明确后,将乡村医生的编制纳入卫生院统筹管理,提高乡村医生的整体水平,筑牢三级卫生网底,更好的发挥其作用,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联系单位淄博市张店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翟东海,联系电话:2126201

抄送:区委工作督查服务中心、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

作委员会、区政府工作督查服务中心

规范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筑牢三级卫生服务网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