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号 《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27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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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七届人大次会议第27

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郑文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计划解决。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马尚中心卫生院、房镇镇卫生院、湖田卫生院,共设置村卫生室44处,在岗乡村医生78,其中:马尚25人、湖田27人、房镇26人,拥有执业医师15人、执业助理医师11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3人、执业护士及乡村医生29人,中专学历35人、大专学历30人、本科及以上学历13人,30岁以下0人、31-4018人、41-5049人、51-6011人。

二、具体措施

区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全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以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

(一)明确乡医配备基数。张店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张政办发〔201216号)明确每个村卫生室配备不少于1名乡村医生,对服务人口较多或服务面积较大的行政村卫生室酌情增加乡村医生数量。我区目前现有农村居民7.09万人,配备乡村医生78人,达到1-1.5的工作要求。

(二)发放在岗乡医补贴。一是20125月,张店区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按照每人每月1600元发放在岗乡村医生补助,由区政府每月按时发放,一直延续至今。2020年发放在岗乡医补贴332.48万元。二是将不少于40%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补助资金由卫生院按照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发放。按照每名乡医为1千名居民规范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测算,每年可获得2.8万元补助。

(三)发放老年乡医补助。按照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通知》(淄卫字201533号)文件要求,老年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每满1年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我区自20162月开始按照每年20元的标准发放老年乡医补助。2020年我区共发放老年乡医补助359.71万元。

(四)规范、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我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0227号)文件要求,对辖区内村卫生室从机构管理、执业行为、服务环境、日常监管四个方面加强管理。我局组织各相关业务科室对辖区内3个镇、街道的44家村卫生室开展全面检查督导,查找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对摸排发现的部分村卫生室预检分诊登记不全面、消毒不规范、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院感防控意识欠缺、防护用品使用欠规范的问题,明确问题整改牵头科室和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该类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与医疗机构校验相结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五)严格落实扶贫政策。一是制定《机关干部挂包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对11家定点医院进行健康扶贫责任挂包。二是严格落实贫困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免收住院押金”、门诊“两免两减半”、“贫困人口住院费用不超全部费用10%”政策,把全市贫困人口数据导入各医院HIS系统实现贫困人口住院弹窗提醒。三是4个督导组于对全区新增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免收住院押金”政策的34家医疗机构进行集中督导。分7个督导组于到7家镇卫生院和随机抽选的110户贫困户家中对健康扶贫政策知晓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自8月份起对医疗机构贫困人口就医情况进行日调度。四是由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定期对168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447名高血压患者、164名糖尿病患者进行随访服务,对255名贫困育龄妇女每年进行两癌筛查,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健康查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乡村医生待遇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向上级反映乡村医生无缴纳五险一金的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的问题。我局将根据最新政策落实乡村医生五险一金交纳工作,妥善解决乡村医生后顾之忧,确保农村卫生事业稳步发展。

(二)增加村卫生室运行经费。我局将积极向政府提出建议,力争在现有乡村医生补助的基础上增加村卫生室运行经费。

(三)持续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卫生室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0227号)文件工作要求形成长效机制,对村卫生室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同时,要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加大监管力度,不断规范村卫生室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群众就医安全。

 

联系单位淄博市张店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翟东海,联系电话:2126201

抄送:区委工作督查服务中心、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

作委员会、区政府工作督查服务中心

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健全乡村医疗卫生体系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