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56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曹修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精神病人管理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就精神卫生管理及服务工作答复如下:
一、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入网管理的情况
我局制定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机制。辖区内检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录入山东省精神障碍管理系统,在各级医疗机构建立了严重精神障碍工作管理小组;各镇办建立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各村居成立了患者关爱帮扶小组,使各项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加强多部门联动、互相配合、有效沟通、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和各村居网格员、精防医生、社区民警的作用,积极筛查疑似患者、及时诊断、纳入管理,共同开展随访服务。
二、社会医疗保障全面覆盖精神病人群体情况。
医保已将精神疾病纳入医保范畴,今年我局还将对接医疗保障局,争取将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实现慢性病签约。
三、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救助机制
根据淄卫办字〔2020〕86号文件精神,我区将对辖区内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及住院费用进行补助,门诊及住院患者在本区定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实现即时结算,在市及外区县精神机构就诊的患者回本区县进行费用补助结算。我区精神卫生定点机构积极与残联合作,开展精准康复免费服药项目。
四、赞成代表所提“建立精神病人的社会托养机构”的建议。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加强精神病人服务和管理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希望您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区卫生健康工作,为我区卫生健康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谏言纳策。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5月 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疾病预防控制与综合监督科 于琳琳
联系电话:2151109
抄送单位: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工作督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