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59号《关于加大急救知识的普及提高家庭急救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59
建议人: 彭文
主办单位: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2020-05-1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红十字会作为应急救护培训责任主体,坚持履行拯救生命、呵护健康的人道使命,持续做好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居民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和家庭急救水平,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急救护知识普及、培训活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不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充分发挥媒

体作用,利用主流媒体宣传开展募捐救助、“三献”(献血液、献造血干细胞、献人体器官组织)、“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和举办救护知识培训,把应急救护宣传工作与红十字会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全方位宣传“人道 博爱 奉献”的红十字精神。特别是在世界红十字日、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等活动期间,区红十字会组织各镇办、区属医院和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40余次,涵盖红十字相关知识、健康以及急救护知识等各类宣传,并在现场向居民讲解心肺复苏、包扎止血等应急救护知识。

(二)推进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搭建应急救护培训平台。联合淄博彩虹公益发展中心打造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基地,目前基地拥有5名省级以上优秀救护培训师资,配备完善的应急救护技能培训设备和场所,可采用多媒体和实践操作演示等方式进行多人现场模拟教学。

(三)积极有序组织开展“六进”活动。一是广泛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普及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知识。不定期举办应急救护知识技能认证培训班,组织学员学习急救护理论知识、心肺复苏实操技能,AED(自动体外除颤仪)使用、创伤救护、气道异物梗阻急救等实践知识学习培训和考试。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进社区活动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镇办社区网格员急救技能培训,截至目前,区红十字会先后在湖田、科苑、和平、车站、体育场等镇办开展30余次急救护知识培训和实操演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急救护宣传范围还不够广,培训师资的整体水平不高,师资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护装备配备不足;部分镇办应急救护培训无专职人员,对应急救护培训认识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应急救护知识的宣传。重点在新媒体和自媒体扩大宣传范围,利用社区和公共场所橱窗、板报、展板、图书角等开展红十字急救护知识宣传,让更多人的家庭了解和掌握急救知识,充分运用“5•8世界红十字会日”、“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以及“世界艾滋病日”等节日宣传应急救护和红十字会常用知识。

2、积极扩大应急救护培训范围。扩充辖区救护员培训范围,满足不同类别人群的需求,在做好机关、社区、建筑行业、旅游行业、学校等人群开展救护员培训同时,重点在高危行业、在校学生、残疾人等人群范围中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努力提高居民的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3、加强应急救护队伍建设。下一步计划在各个镇办成立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志愿服务队,深入到每个社区以及村居,定期向居民普及应急救护知识,营造“人人学急救 急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利用社区举办主题党日等活动形式为本辖区居民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增强居民家庭急救水平。

 

成立专门的急救知识普及科室、培养高素质急救员、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作用、利用公共场所普及急救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