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卫健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 ||
---|---|---|---|
索引号: | 11370303MB2861824F /2020-188161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2-04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序号 | 处罚决定书 文号 | 执法依据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做出处罚 决定的部门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01 | 张卫公罚[2019]4-023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淄博南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商场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案 | 淄博南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67552649XJ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商场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1、警告 2、罚款叁仟元整(¥3000)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02 | 张卫公罚[2019]4-024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淄博国方清真餐饮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淄博国方清真餐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164248264U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1、警告; 2、罚款叁仟元整(¥3000)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03 | 张卫公罚[2019]4-025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山东册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 山东册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669346337K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1、警告; 2、罚款叁仟元整(¥3000)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04 | 张卫公罚[2019]4-026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张店悦墅美容院 (经营者:柏成涛)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案 | 张店悦墅美容院 (经营者:柏成涛) | 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1、警告; 2、罚款伍佰元整(¥500)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05 | 张卫公罚[2019]4-027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张店康诚酒店(经营者:万克文)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和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消毒、保洁案 | 张店康诚酒店(经营者:万克文) | 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直接为顾客服务和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消毒、保洁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1、警告; 2、罚款壹仟元整(¥1000)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06 | 张卫水罚[2019]第4-002号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淄博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火车站店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案 | 淄博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火车站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3688275183C | 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1、警告; 2、罚款叁仟元整(¥3000)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07 | 张卫公罚[2019]4-028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张店林建东超市(经营者;林建东)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及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张店林建东超市(经营者;林建东) |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及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1、警告; 2、罚款壹仟元整(¥1000)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08 | 张卫公罚[2020]4-002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张店区思汀卡尔美容馆(经营者:刘童童)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及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 张店区思汀卡尔美容馆(经营者:刘童童)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及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1、警告; 2、罚款陆仟元整(¥6000)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09 | 2020011514274237197603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张店华凤大酒店(经营者:刘恒凤)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保洁案 | 张店华凤大酒店(经营者:刘恒凤) | 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保洁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1、警告;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
10 | 张卫公罚[2020]3-001号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张店美林娇小屋化妆品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开展美容服务案 | 张店美林娇小屋化妆品店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开展生活美容服务按 |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 1、警告;2、罚款壹仟元整(¥1000.00) |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