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印发张店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张店区 65 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发布)

 

张店区 65 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项目实施方案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具有爆发突然、迅速蔓延、波及面广、高发病率和季节性 特点,年迈体弱者属高发人群。为减少季节性流感、新冠疫情与流感叠加流行、肺炎等老年人高发疾病的发生,切实促进老年人 的身体健康,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接种人群
      具有张店区户籍,接种时年龄为 65 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1957 年 1 月 1 日以前出生)。
      二、组织实施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镇办配合、科学制定计划、个人自愿免费、有序分布实施的原则,年底前完成目标人群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一)现场接种方式:采取设置临时接种点集中接种为主、常规接种门诊接种为辅的方式。
      (二)临时接种点设置:各镇办要针对辖区村居应接种人群数量及分布,在人群数量集中(500 人以上)的村居就近设置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要按照要求设置候种区、登记区、接种区、 留观区等多个区域。前来接种的人员需要经过预检、健康询问、知情告知等多个环节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进行疫苗接种。各镇办设置临时接种点时,要充分考虑交通便利、停车方便这一因素,还要符合预防接种服务实施条件、满足大量人群现场留观需求,保证接种工作有序、安全、高效。临时接种点的设置要满足规定要求,且要经区卫健局验收合格后方可从事集中接种 工作。
      (三)临时接种点人员配备:每个临时接种点至少需配备 8名工作人员,其中现场组织协调员 1 名,预检及信息登记人员至少 3 名,预防接种人员至少3 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派出的医疗救治保障人员至少 1 人,现场组织员一般由镇办、居委会工作人员担任,负责接种对象的通知、接种对象登记信息核对及接种现场的组织工作,预检及登记人员应由常规接种门诊工作人员担 任,负责受种者健康状况问询与预检和接种登记。接种人员可由经过培训的医疗机构、镇卫生院、社区中心(站)、卫生室等人 员组成。接种现场还必须备有急救器材及药品,配备救护车,确保疑似异常反应病例及时救治及转运。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各镇办及村居要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好流感疫苗接 种的宣传动员,拟定实施方案,确定分管领导及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预防接种摸底统计、联系及协调工作。要充分利用社区工 作者、网格员、志愿者等做好人员的接种通知,并及时调度督促 工作进度。各接种单位根据接种对象数量、疫苗到货情况,科学确定接种计划,及时与联系人对接约定接种时间、接种人数、组 织方式,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疫苗采购及储运、接种的相关资金。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要做好流感疫苗接种的宣传报道和项目的舆论宣传。
      (二)及时采购配送疫苗,做好接种培训指导
区卫健局要根据各镇办摸底统计的接种人数,按照招标采购价申请项目经费,制定每月接种计划,及时进行疫苗采购和配送。区疾控中心要对临时接种点的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工作, 做好临时接种点的验收及接种工作的现场指导,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序、高效推进。
      (三)细化阶段目标任务,推动项目有序完成
      第一阶段(1-3 月份):开展项目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制定适合我区的接种实施方案。3 月 31 日前,召开项目启动会。
      第二阶段(4-6 月份):区卫健局牵头申请项目经费,进行流感疫苗政府招标。6 月份开始对疫苗进行采购。各镇办排查应接种人数,初步确定临时接种点设置。4 月 30 日前,各镇办完成辖区内老年人接种情况摸底并报送至区卫健局疾控监督科。
      第三阶段(7-9 月份):组织接种人员培训,开展项目宣传动员,启动疫苗配送和接种工作。8 月 31 日前,各镇办根据摸底及辖区内常规接种门诊情况将临时接种点上报至区卫健局疾 控监督科。9 月 30 日前,区卫健局安排专家对临时接种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疫苗接种。
      第四阶段(10-12 月份):有序完成全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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