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湖田卫生院采购信息
索引号: 11370303MB2861824F /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1 发布机构: 张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湖田卫生院采购信息

发布日期: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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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卫生院规定,批量采购物资,年(如印刷品类、被服类等采购)达到5万元以上;或单次采购(包括设备)价值达到2万以上,向区卫健局报告申请,审批通过后实行公开招标。

2.招标时应有办公室首先制订出招标内容,报经院长审批后执行。

3.依据招标内容制订招标书,招标书内容规定,力争做到完善、严谨,达到所招标的目的,招标要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4.邀请投标单位至少在3家以上,方可招标。

5.严格审查投标单位资质,同时可通过有关部门核实投标单位的诚信度,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应拒参加投标。

6.招标前须与参加的招标成员及投标单位签订廉政责任书。

7.招标结果须进行公示。

8.招标结果的执行过程有卫健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