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马尚中心卫生院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公示
索引号: 11370303MB2861824F /2023-526720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1 发布机构: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马尚中心卫生院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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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程序

为保障社会公众和组织依法获取卫生院信息,提高卫生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卫生院依法执业和诚信服务。根据卫生部《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卫生院实际情况,特制定《马尚中心卫生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内容如下:  
一、公开原则 
(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 
(二)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原则,依法公开卫生院相关信息。   
(三)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二、公开范围和内容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二)公开内容   
卫生院情况:卫生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准入许可、医疗设备配置、重点学科、科室布局、职能科室设置、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及主要职责、领导简介以及科室规章等。 
医疗收费:包括门诊、住院各种药品、检查、辅助治疗、医用耗材等项目价格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公告通知:包括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宜公开的信息、卫生院人事任免、招录招聘、招标采购。 
卫生政策:包括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的国家相关医疗政策和免费医疗项目。 
应急工作:包括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卫生院应急工作流程和职责。 
诊疗工作:包括门诊、急诊、住院患者就诊流程。工作人员分工、安排。 
卫生标准:包括涉及人体健康和医药卫生服务事项的各类技术标准; 
行风建设:包括医德医风建设、病人的权力与义务、社会捐赠、卫生院服务投诉方式、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三)不予公开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医疗卫生行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医疗信息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医疗专项技术或医疗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  
4、属于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5、不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法定权限内的信息。  
6、医疗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方式及公开时限   
(一)公开方式 
院外卫生信息公开方式,本着便利、快捷、有效的原则,采取网站、当地报刊、电视、广播、宣传单、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利用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
编制、印刷各类资料;
利用视频播放公开各科室诊疗范围;
对门诊患者提供门诊发票、住院患者日清单的形式公开医疗费用信息; 
设立院长接待日,公开卫生院业务查询电话、投诉信箱与投诉电话、投诉“二维码”。 
对内公开采用卫生院院务公开栏、科室主任会、每周交接班、党政工作会、职工座谈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内容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先进行提交,由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公开信息。 
(二)公开时限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部门   
卫生院办公室  
五、监督检查 
(一)卫生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卫生院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每季度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卫生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制度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附: 马尚中心卫生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马尚中心卫生院
2020年9月11日

 

 

马尚中心卫生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规范卫生院院务公开的工作,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马尚中心卫生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高文波
成  员:雷  霞  张玉红  胡  莹  张  权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如下:
 1、负责审定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2、负责院务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3、研究院务公开的内容、措施、计划和其他重要事项,审定和批准院务公开办公室整理提交的院务公开方案和重要内容;
 4、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院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5、负责研究决定对执行院务公开工作的有关人员的奖惩。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由王庆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如下:负责院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院务公开实施细则》,做好总结和汇报工作; 负责来信、来访、来电接待,认真查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本部门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及自查和总结工作;制定院务公开监督检查评估标准;具体负责资料的收集,做好档案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