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标题: 张店区妇保院健康科普及健康教育公开
索引号: 11370303MB2861824F /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4 发布机构: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

张店区妇保院健康科普及健康教育公开

发布日期: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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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缺陷防治篇
婚前医学检查
孕前优生检查
产前筛查
无创产前基因筛查
新生儿疾病筛查
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
公共卫生妇幼篇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适龄妇女“两癌”筛查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母婴安全保障篇
《母子保健手册》的使用
高危孕产妇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篇
首次签发
换   发
补    发
出生缺陷防治篇之
婚前医学检查

免费婚前医学健康检查是惠民政策之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福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通过婚前医学健康检查对围婚期男、女双方进行全面、系统且具有针对性的检查,及早发现、矫正影响结婚、生育的疾病,根据疾病的情况和优生学原理提出医学意见;科学解决结婚和生育中遇到的问题;帮助制定优生优育的方案,在接受婚检的同时还能接受到专业的婚前医学咨询、婚前卫生指导,因此婚前保健有利于男女双方健康,有利于子孙后代,有利于家庭幸福!为了您和下一代的健康,欢迎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享受免费婚检的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区,并在本区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
享受免费婚检的有效时限:登记结婚前三个月内及登记结婚后一个月内。
免费婚检的内容:询问病史、一般体格检查、生殖器官及第二性征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超声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服务。(早上空腹)
定点服务机构:张店区妇幼保健院婚检孕优科
所需资料:符合条件的准新婚夫妇或者新婚夫妇在规定期限内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已登记结婚的携带结婚证。

                   咨询电话:0533-2219113

出生缺陷防治篇之
孕前优生检查

按照国家政策,张店区于2012年5月开始对辖区居民中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免费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当您准备孕育宝宝的时候,您同时也就肩负了一份崇高的责任,因为您孕育的生命不仅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祖国的未来,宝宝的健康与否,将与家庭的幸福和民族的振兴息息相关。因此,无论您的工作有多繁忙,无论您现在身处何地,为了您的宝宝更健康、您的家庭更加幸福,请您重视出生缺陷的预防,主动参加政府为您提供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服务的对象:张店区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和流动人口中符合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在张店区居住30日以上,且持有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
服务的目的:检查可能导致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因素,使计划生育怀孕夫妇在良好的心理、生理状态下受孕,帮助夫妇实现生育一个健康宝宝的美好愿望。
服务内容: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9项检查、病毒5项检查、妇科超声常规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及早孕和妊娠结局跟踪随访服务等。
定点服务机构:张店区妇幼保健院婚检孕优科。
建议符合条件的待孕夫妇于孕前3-6个月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且夫妻双方空腹到张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优生培训和优生健康检查。
我们真诚地号召:全区准备怀孕的育龄夫妇们,请积极主动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面掌握优生知识,以阳光的心态做好孕前准备!


咨询电话:0533-2219113
出生缺陷防治篇之
产前筛查
                                           
生一个健康的宝宝是我们作为父母最大的心愿。通过孕期的筛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预防了先天缺陷儿的出生,避免了很多家庭本有可能的不幸。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为张店区户籍的孕妇,在孕15~20+6周期间可以享受一次免费产前筛查。
免费服务对象:
1、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张店区户籍者均可享受。
2、孕15-20+6周且预产年龄小于35周岁的孕妇,在市内项目定点机构进行筛查或按照市级文件要求集中送检者。
所需材料:
1、孕妇本人为张店区户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
2、孕妇本人为非淄博市户籍,仅男方为张店区户籍者,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服务机构:
淄博市产前筛查机构、淄博市产前筛查采血机构。
服务流程:
1、对符合适用人群情形并自愿进行检测的,在充分告知孕妇本人及其家属该检测的目标疾病、目的、意义、准确率、局限性、风险以及其他筛查与诊断方案后,选择产前血清学筛查的签署《淄博市产前血清学筛查知情同意书》,
2、医师应当仔细询问孕妇基本情况、孕产史、本次妊娠情况、既往史和家族史等,如实、准确、详细填写孕妇信息。审核留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并做好免费筛查登记。

 


                       咨询电话:0533-2219117

 


出生缺陷防治篇之
无创产前基因筛查
                   
生一个健康的宝宝是我们作为父母最大的心愿。通过孕期的筛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预防了先天缺陷儿的出生,避免了很多家庭本有可能的不幸。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为张店区户籍的孕妇,您孕期在各服务机构进行无创产前基因筛查将享受一次免费服务。
免费服务对象:
1、夫妇双方或一方为张店区户籍者均可享受。
2、递送至淄博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测者。
所需材料:
1、孕妇本人为张店区户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
2、孕妇本人为非淄博市户籍,仅男方为张店区户籍者,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免费服筛查条件:
1、预产年龄小于35周岁的孕妇,血清学筛查显示常见染色体非整倍体风险值介于高风险切割值与1/1000之间的孕妇。
2、有介入性产前诊断禁忌症者(如先兆流产、发热、出血倾向、慢性病原体感染活动期、RH阴性血型等)。
3、预产年龄大于等于35周岁,应进行产前诊断者如果选择无创产前基因检测,不再享受产前诊断的免费服务。
服务机构: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无创产前基因筛查采血机构。
服务流程:
1、对符合适用人群情形并自愿进行检测的,在充分告知孕妇本人及其家属该检测的目标疾病、目的、意义、准确率、局限性、风险以及其他筛查与诊断方案后,选择无创产前基因筛查的签署《淄博市产前诊断告知书》、《淄博市无创产前基因筛查知情同意书》。
2、医师应当仔细询问孕妇基本情况、孕产史、本次妊娠情况、既往史和家族史等,如实、准确、详细填写孕妇信息。审核留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并做好免费筛查登记。


                       咨询电话:0533-2219117

出生缺陷防治篇之
新生儿疾病筛查
生一个健康的宝宝是我们作为父母最大的心愿。通过孕期的筛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预防了先天缺陷儿的出生,避免了很多家庭本有可能的不幸。您宝宝在助产机构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将享受一次免费服务。
免费对象:
1、新生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张店区户籍者均可享受。
2、按筛查要求采血并送检至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所需材料:
1、新生儿母亲为张店区户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
2、新生儿母亲为非淄博市户籍,仅父亲为张店区户籍者,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服务机构: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机构。
服务流程:
助产机构应在新生儿出生48小时后、7 天之内,经充分哺乳,按照卫生部有关筛查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采血,对于各种原因(早产儿、低体重儿、正在治疗疾病的新生儿、提前出院者等)未采血者,采血时间一般不超过出生后 20 天。并审核留存新生儿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做好免费筛查登记。
咨询电话:0533-2219215
出生缺陷防治篇之
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
生一个健康的宝宝是我们作为父母最大的心愿。通过对新生儿的筛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携带耳聋基因的新生儿进行及时的诊断与干预,避免了很多家庭本有可能的不幸。您的宝宝在助产机构进行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将享受一次免费服务。
免费对象:
1、新生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张店区户籍者均可享受。
2、按筛查要求采血并送检至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所需材料:
1、新生儿母亲为张店区户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
2、新生儿母亲为非淄博市户籍,仅父亲为张店区户籍者,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服务机构: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采血机构
服务流程:
助产机构应在新生儿出生48小时后、7 天之内,经充分哺乳,按照卫生部有关筛查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采血,对于各种原因(早产儿、低体重儿、正在治疗疾病的新生儿、提前出院者等)未采血者,采血时间一般不超过出生后 20 天。并审核留存新生儿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做好免费筛查登记。
咨询电话:0533-2219215
公共卫生妇幼篇之
免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叶酸是一种维生素,国内外研究发现孕妇体内叶酸的缺乏,是造成神经管缺陷的重要原因之一。怀孕前三个月至怀孕后前三个月服用小剂量叶酸0.4毫克/天,可以降低50%--70%胎儿神经管缺陷发生的风险。
服务对象:张店辖区内常住的育龄妇女,计划怀孕或早期三个月的妇女。
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机构:张店区妇幼保健院、各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用剂量:0.4mg/天(1片/天),正常育龄妇女每天服用用量不超过1mg。
   
                     咨询电话:0533-2219667

 

 

 

 

 

公共卫生妇幼篇之
适龄妇女“两癌”检查

宫颈疾病、乳腺疾病已成为妇科常见疾病,对广大妇女健康与生命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开展适龄妇女“两癌”疾病检查的目的是提高妇女对常见病的防病意识,及早发现和诊治各类妇科疾病,尤其是促进“两癌”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提高广大妇女的健康水平。
检查对象:张店区辖区35-64周岁的适龄妇女。
检查地点:张店区妇幼保健院、张店区人民医院、张店区中医院
检查注意事项:
1、接受检查前48小时,禁止性生活,避免阴道冲洗及上药。
2、月经期及妊娠期不宜检查。
3、检查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广大妇女同志们,开展普遍性的妇女“两癌”疾病检查是关注公共卫生和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党和政府关怀广大妇女健康的具体体现,希望广大妇女积极行动起来,关注自身健康,积极参与“两癌”免费检查,达到“两癌”疾病的早诊早治目标。


公共卫生妇幼篇之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为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实现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努力推动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张店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咨询与检测。
服务对象:张店区内所有孕产妇及所生儿童。
服务机构: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张店区人民医院、张店区妇幼保健院、淄博莲池妇婴医院。
服务内容:
(一) 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
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大众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育龄妇女及其家庭,特别是孕产妇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知,促进健康行为。
(二)孕产妇检测与咨询服务
根据相关检测技术规范,为所有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费检测与咨询,尽早明确其感染状况。
 (三)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1. 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服务。张店区妇幼保健院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免费抗病毒药物;对所生儿童进行感染状况监测和随访,在儿童出生后48小时内、6周和3个月分别进行免费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
2.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服务。对孕期发现的梅毒感染孕产妇(包括既往感染者)及所生儿童进行规范的检测、治疗及随访。 
3.预防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对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按要求及时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对部分儿童(孕中、晚期血清HBV DNA≥2×10^5IU/ml或HBeAg阳性母亲所生儿童)进行随访和检测。

 

 

 

 

 

公共卫生妇幼篇之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张店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服务机构:张店辖区内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内容:
(一)妇女怀孕后可以享受到哪些健康管理服务?
妇女怀孕后,从产前、孕期全程到产后42天都可以享受到健康管理服务。主要包括孕期体检、健康咨询、健康评估、健康指导等内容。
(二)孕早期健康查体内容
怀孕13周以内的孕妇可到张店区妇幼保健院及居住地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免费健康管理。包括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开展健康评估,健康检查,做血、尿常规,血型、肝、肾功能、乙型肝炎等化验,并进行健康指导。
(三)孕中、晚期健康查体内容
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督促孕妇在怀孕16-20周、21-24周、28-36周、37-40周之间到张店区妇幼保健院及有助产资质的助产机构接受免费健康管理。服务内容主要是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对孕妇询问、观察,体检、化验等服务,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健康教育;对孕晚期孕妇开展自我监护、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并发症合并防治的指导;对发现异常或有高危征象的孕妇,立即转诊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四)产后访视
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产妇分娩出院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的产后家庭访视,为产妇和新生儿进行免费体检、健康咨询和指导。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孕妇产后42天可到居住地的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免费健康管理。如果生产时曾出现异常的产妇就到原来分娩的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公共卫生妇幼篇之
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张店辖区内常住的0-6岁儿童
服务机构:张店辖区内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服务内容: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服务主要内容是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服务内容主要是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发育评估。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婴幼儿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四)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4~6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散居儿童的健康管理服务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构进行。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孕产妇、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服务机构名称    咨询电话
张店区马尚中心卫生院    18816112990
张店区湖田卫生院    2060105
张店区房镇镇卫生院    3881151
张店区车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19902
张店区和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833300
张店区凯瑞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791728
张店区世纪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865928
张店区公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865886
张店区科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615538193
张店区体育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121039
张店区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170672
张店区杏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115120

出生医学证明篇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首次签发
首次签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签发机构:新生儿出生助产机构
所需材料: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新生儿母亲无法亲自办理的,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
注意事项: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不得对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档案材料和数据信息进行更改。超过1年时间未申领的,首次申领时需向签发机构提交产妇病历复印件(包含首页、分娩记录、出院记录)等,并作出个人信息真实承诺。如无法提供以上资料,须提交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换    发
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新生儿更换证件。
换发机构:原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机构
所需材料: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证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补    发
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发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等情况的新生儿补办证件。
补发机构:张店区妇幼保健院
所需材料: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书面申请;当事人或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领证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或副页复印件、补发登记表;住院产妇分娩病历;特殊情况下需提交登报声明。
已办理出生登记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只补发正页;未办理出生登记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未随父母双方落户证明,否则不予补发副页。
补发流程:
1、原签发机构复印住院病历复印件和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或首次落户派出所复印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复印件)。
2、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未随父母双方落户证明。
3、新生儿父亲或母亲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及以上材料至张店区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办理办公室进行补发。(每周四办理补发)

 

张店区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咨询电话
服务机构名称    咨询电话
淄博市中心医院    2360256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2951093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554267
淄博莲池妇婴医院    6076652
张店区人民医院    2126352
张店区妇幼保健院    2219667

 

 

 

 

 

 

母婴安全保障篇之
《母子健康手册》的使用

拥有一个健康、可爱、聪明的宝宝是每个准爸爸和孕妈妈共同的心愿。为了保证您和家人享受国家的惠民政策和服务,获得相关的健康科普知识,并帮助您记录与宝宝共同成长的温馨时刻,2018年1月1日起,张店区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有机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儿童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服务内容,有利于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孕产妇、儿童分级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建册对象:在辖区内居住的计划怀孕的育龄妇女、孕妇及未领取手册的儿童,都应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以下简称建册)。
建册地点:计划怀孕妇女到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张店区妇幼保健院)建册;已孕妇女到现居住地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助产机构建册。
建册时间:计划怀孕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前3个月建册、孕妇应在怀孕13周前建册、未领取手册的儿童都要及早到相应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册。
使用须知:
《母子健康手册》含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出生记录、儿童保健、预防接种等方面的内容,将孩子印记、父母笔记与医生手记融为一体,是送给孩子的最好礼物。所以,请您珍惜这本手册,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损毁,请及时到领取机构补办。
手册中的自我记录内容,是医务人员全面了解孕妇、儿童相关情况的第一手资料,请您务必认真填写,详细记录,遇有不了解的情况,应当及时咨询发放人员、保健医生。

 

 

 

 

 

母婴安全保障篇之
高危孕产妇管理

高危孕产妇的定义: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的孕产妇。
孕产妇妊娠风险因素:周岁≥35或≤18岁、身高≤145cm,或对生育可能有影响的躯体残疾、体重指数(BMI)>25 或<18.5、RH血型阴性、异常妊娠及分娩史、妇产科疾病及手术史、家族史包括高血压病、糖尿病、凝血因子缺乏、 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既往疾病及手术史、相关辅助检查异常者。
高危孕产妇的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
A绿色标识:妊娠风险低。孕妇基本情况良好,未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
B黄色标识:妊娠风险一般。孕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危险因素,或患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但病情较轻且稳定。
C橙色标识:妊娠风险较高。孕妇年龄≥40岁或BMI≥28,或患有较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对母婴安全有一定威胁。
D 红色标识:妊娠风险高。孕妇患有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
E紫色标识:孕妇患有传染性疾病。紫色标识孕妇可同时伴有其他颜色的风险标识。

张店区助产机构名称    张店区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中心    张店区新生儿急救中心
        
淄博市中心医院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淄博市妇幼保健院    产科急救电话:2951278    总值班电话:2951100
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产安办电话:13864388478    
张店区人民医院    总值班电话:2951100    
张店区妇幼保健院
淄博莲池妇婴医院    淄博市中心医院
产科急救电话:2360475
产安办电话:2360221    
总值班电话:236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