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第十八届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深圳一清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一清创新(山东)智能驾驶运营中心项目协议》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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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MB2861226/2022-525052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1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投资促进局 |
一、议题背景
《深圳一清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一清创新(山东)智能驾驶运营中心项目协议》由责任单位与投资方经过多轮会谈共同商定,在分别征求财政局、发改局、张店经济开发区意见并经区司法局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决策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区相关规定。
三、重要举措
项目方负责建立智能驾驶运营中心,助力淄博市打造全球“千台真无人车商业运营场景”,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在智慧交通、智慧城市、品质民生等环境下的应用创新,落户“一清创新(山东)智能驾驶运营中心”,实现“以张店为中心、服务淄博、辐射山东、覆盖华北”的市场布局。项目方利用所掌握的技术优势,协助合作企业进行相关应用技术及应用产品开发,落地智能网联汽车的北方研究中心和生产基地。推动张店区低速智能驾驶产业发展,打造淄博市智能驾驶创新产业集群。
解读人:张店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