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索引号: 11370303MB2858908A/2023-539579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21 发布机构: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发布日期: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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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一、执法职责

1.对不履行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处罚;

2.对冒领、骗取烈士褒扬金、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及骗取医药费行为的处罚;

3.对不履行安置义务的单位处罚;

4.对不履行军人优待义务的处罚;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执法权限

    查处张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不履行烈士遗属优待义务,冒领、骗取烈士褒扬金、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及骗取医药费行为,不履行安置义务,不履行军人优待义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