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60岁以上老年退役士兵补助认定及申报政策明白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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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58908A/2020-511891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3-24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60岁以上老年退役士兵补助认定及申报
政策明白纸
一、办理条件
1954年11月1日后至1987年12月《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的退役士兵,年满60周岁,未享受过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二、申报材料
1.个人书面申请,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入伍时间、退役时间等情况。
2.服兵役档案原件(须为退伍军人登记表或退伍证原件)。
3.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4.本人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及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山东省军队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审批表》。
三、办理流程
四、咨询电话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2180822
房镇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3881656
马尚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2869007
车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2870307
和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2216637
公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2175752
科苑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3119659
体育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3127056
湖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207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