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 张店区退役军人局办事指南
索引号: 11370303MB2858908A/2020-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7-24 发布机构: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店区退役军人局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0-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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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店区退役军人局办事指南

序号

事项名称

办理机构

办理方式

咨询方式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设定依据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收费标准

1

光荣牌管理

双拥优抚科

自办件

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科

0533-2180822

个人信息采集信息审核确定送达安装时间上门悬挂安装双方签字确认

完成信息采集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上门安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退役军人证明材料

 

 

上门安装

免费

2

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办公室

自办件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光彩大厦4楼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0533-2180899

参见《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指南》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务公开申请表》

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光彩大厦4

免费

3

伤残证件换发、补发和变更

双拥优抚科

联办件

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光彩大厦4楼双拥优抚科

0533-2180822

当事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说明换发、补发原因。残疾证件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2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原残疾档案、户口本及身份证。

伤残证件的换发、补发和变更:60个工作日。残疾证件的换发、补发和变更:60个工作日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

 

《山东省伤残抚恤管理实施细则》

 

当事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说明换发、补发原因。残疾证件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2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原残疾档案、户口本及身份证。

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光彩大厦4

免费

4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

就业创业科

自愿申请

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光彩大厦4楼就业创业科

0533-2180922

依个人自愿申请-审查退役军人资格-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可当场办结完毕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光彩大厦4

免费

5

走访慰问抚恤优待对象

双拥优抚科

 

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科

0533-2180822

明确走访慰问对象及标准,规范走访慰问程序,建立健全监督制度。

《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6

组织优抚医院开展巡回医疗活动

双拥优抚科

 

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退役军人事务局双拥优抚科

0533-2180822

该事项不针对个人办理,无需要提供材料。

《民政部关于建立优抚医院医疗巡诊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