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 张店区退役军人局执法流程图
索引号: 11370303MB2858908A/2020-511287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17 发布机构: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店区退役军人局执法流程图

发布日期: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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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

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流程图

1.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的→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应当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保护工作的部门、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由县级以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被侵占、破坏、污损的纪念设施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未经批准迁移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由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迫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