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标题: 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申领试点工作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03MB2858908A/2022-524608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18 发布机构: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申领试点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8
  • 字号:
  • |
  • 打印

全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优待证申领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提升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荣誉感、获得感,在全社会营造拥军崇军浓厚氛围的具体举措。按照省、市、区统一安排部署,我区将率先在全市开展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以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申领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向户籍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

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户籍地优待证。

三、申领所需材料

(一)建档立卡信息完善的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近期 1 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

2.委托他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原件。

书面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原因、委托事项、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受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情况,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书面委托书由受理申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留存,并拍照上传至系统。

3.监护人代为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除提交申请人身份证、照片外,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被监护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二)建档立卡需要提供的材料

1.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已经建档立卡的优待证申领对象,如信息有误或材料不完善,需根据建档立卡系统提示信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领方式

(一)现场申请。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者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二)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果已经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事务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pt.mva.gov.cn:9433/mvawww/#/serviceHall),在线提交申请。

(三)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身患重病、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进行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五、申领时间

2022年6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启动优待证申领工作,预计在2022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存量优待证的申领发放。2023年1月1日起转为常态化办理。

优待证申领相关政策可就近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咨询,也可登陆淄博市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了解优待证相关工作动态。

感谢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全力为大家提供便捷、舒心、热情的服务!

 

 

淄博市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6月17日

 

 

淄博市张店区优待证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张店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0533-2180977

房镇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0533-3881656

马尚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533-2869007

车站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533-2870307

和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533-2216637

公园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533-2175752

科苑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533-3119659

体育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533-3127056

湖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0533-206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