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面向社会征求《2021年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优抚和生活补助标准 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结果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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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58908A/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8-2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关于面向社会征求《2021年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优抚和生活补助标准
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结果的公告
为了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等人员的生活水平,根据《市委组织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淄退役军人发〔2021〕29号)文件精神,张店区退役军人局编制了《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公开渠道向社会征求了意见建议,征集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至8月21日。
经过收集反馈,统计意见和建议为零条。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