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转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转发<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指导标准 (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有效)发文机关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字号
张退役军人发〔2021〕5号
索引号
11370303MB2858908A/2021-None
成文日期
2021-04-30
发文日期
2021-05-0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转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转发<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指导标准
(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张退役军人发〔2021〕5号
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现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转发<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淄退役军人发〔2021〕14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30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