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统计局
标题: 张店区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24X9/201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3-01-24 发布机构: 张店区统计局

张店区统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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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统计局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特公布2012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我局及时明确分管领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职责及要求,确定综合法规科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编制《张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做到有据可查

按照张店区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编制了《张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使张店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据可查。同时一并编制了《数据使用和发布工作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工作制度》、《保密工作制度》。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涉及内容较多,在要求各科室队配合的同时,特别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协助提供有关信息。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各科室队负责人和分管局长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及时、真实、有效,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到位。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行为

在信息产生、信息发布与审核、信息安全、信息存档、应急等方面,我局严格执行本局的保密制度、统计资料提供和发布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等管理制度,同时也严格按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做到有条不紊、规范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一年来,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150余条。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统计信息,主要是在《张店通讯》上发布全区统计公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工作信息、人事信息、数据信息和财政信息等七大类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主要采用以下信息公开形式:

1、出版印刷统计资料,对外公布。目前对外公开的统计资料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张店区统计年鉴》及张店区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汇总资料。

2、刊登报纸对外公开。每年都会在《张店通讯》上刊登《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此形式对外公开。

3、业务科室接受来访群众。局内主要由综合科对外公开统计数据,由于统计数据的保密性,只对部分数据接受群众来访可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无收费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未发生上述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将定密工作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发布脱节。

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本局所属事业单位所需公开的信息由局内统一管理、对外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的工作,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种类可以更加丰富,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强等问题。2013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充实信息类别,完善信息呈现形式,丰富信息内容。

三是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