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政策解读】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扶持企业加快发展办法》的通知 | ||
---|---|---|---|
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24X9/2020-509978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统计局 |
2020年10月13日,王学刚区长在区政务中心八楼常务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统计局关于《张店区扶持企业加快发展办法》的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议题背景
受现行体制影响,行业主管部门对整体行业发展指标依赖统计。对企业运行的调研不够透彻,缺少对行业运行发展的引导作用和预警机制。对于刺激新增“规上”企业没有行之有效的办法。同时,受基层人员流动性大、没有实际利益等影响,部分企业缺乏配合意识,新增纳统企业减少,在此背景下,区统计局制定该扶持办法。
二、决策依据
参考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税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汇编》和山东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制定该扶持办法。
三、上会过程
2020年10月,区政府根据要求形成了《关于<张店区扶持企业加快发展办法>的汇报》。10月13日,区统计局将议题向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提报。会议听取了统计局的汇报,经会议研究,原则上同意会议提报的《张店区扶持企业加快发展办法》。并确定由区政府牵头进行修改完善;财政、税务部门要针对工业、服务业企业不同情况,对奖励资金标准进行科学测算等;要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程序,广泛征求纳统企业的意见;要合理确定有效期,为视情予以修订完善留出充足空间。
四、重要举措
根据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要求,向多家企业发文征求意见,其中90% 的企业反馈政策很好,无意见。10%企业提出意见,反映今年企业营业收入下滑严重,要求加大补助和奖励力度,简化流程,尽快落实,加强金融贷款方面支持。为保证该项扶持发展办法顺利实施,统计局制定《<张店区扶持企业加快发展办法>政策解读》,解释相关统计指标,并进一步明确应提交的申报材料以及申报流程等事项。
政策解读人:张店区统计局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钱军 电话:0533-2869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