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市政服务中心
标题: 张店区市政服务中心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3493189306C/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9 发布机构: 张店区市政服务中心

张店区市政服务中心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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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店区市政服务中心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张店区市政服务中心现编制本部门2020年工作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市政服务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工作职责,全面强化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市政设施基础性、先导性功能优势,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分阶段、有步骤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管理维护,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11日至20201231日,我中心在政务公开网站中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9条。机构职能2条、领导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会议公开9条、政府重点工作1条、建议提案5条、财政信息3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动态6条等。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中心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成立了由中心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张店区市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题协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

(四)平台建设及工作人员情况
     2020我中心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安排,将数据迁移至“融公开”新平台,并按《2020年上半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要求,及时发布、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我中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人员总数3人,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五)政府公共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审核,确保规范。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对未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应当公开,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二是主动公开,方面群众。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服务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通过大厅、网络等渠道予以公开,提高办事透明度。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中心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全部办结,并将答复结果公开至政务公开网站,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中心2020年度未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打算
  
 一是公开实效有待提升。部分网站栏目交叉重叠,栏目定位不准、设置不规范。
  
二是公开权利人对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了解不够。

   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开权利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更好地搭建起沟通的桥梁。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城市市政设施工作更公开、更透明、更高效、更广泛地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