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创建安静宜居社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创建安静宜居社区最突出的问题是噪音扰民。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建筑施工、生产生活等活动都会产生干扰人们生活噪声。为改善声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张店区委、区政府相继出台了工业搬迁出城,大型柴油车辆区域限行,道路合理规划建设,严格娱乐场所审批,部分建筑工地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张店环保分局在噪音污染防治中通过源头控制、过程监管、定期监测等措施,陆续开展了一系列噪声防止工作,现就开展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向您汇报如下。
一、目前在噪声污染防治中开展的工作
(一)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实现噪音源头控制
严格工业企业、房地产开发、文化娱乐场所等的立项审批工作,对不符合城市规划、不符合产业规划、污染严重和噪声扰民的项目不予审批或限制审批,从源头上遏制噪声污染的产生,并要求企业对建成项目的高噪音设备采取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在2017年环保督查期间,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商住楼内未设立专用烟道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等产生噪音、油烟的项目一律不批。
(二)加强日常监管,保证防噪设施正常运转
对通过审批开始建设的项目开展严格的监管,要求在建设、施工、运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选用噪音小的设备,高噪音工序采取有效隔离减噪措施,部分工序禁止夜间生产。对噪声排放超标的企业进行监测和监管,对噪音超标的单位依法责令整改和处罚。
(三)定期开展城市声环境监测,为科学施策提供数据支撑
为掌握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我局每年开展区域环境质量监测、功能区噪声监测和交通噪声监测,评价城区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分析声环境年度变化规律和趋势。
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的目的是评价整个城市环境噪声整体水平,分析城市声环境状况的年度变化规律和趋势。我区把主城区划分成81网格,每个网格布设1个监测点位,每年开展一次昼间监测,2017年度报出相关监测数据810个。
功能区噪声监测目的评价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昼间和夜间达标情况,反映城市各类功能区监测点位的声环境质量随时间的变化情况。我区共布设3类功能区,每个功能区布设1个监测点位,每季度监测一次,2017年度报出相关监测数据2016个。
交通噪声监测的目的是反映道路交通噪声源的噪声强度,分析道路交通噪声声级与车流量、路况等的关系及变化规律,分析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年度变化规律和趋势。共对我区新村路、世纪路等8条交通主干道进行监测,共布设62个监测点位,每年监测一次,2017年度报出相关监测数据992个。
随着政府合理规划,建设声屏障,路段禁止鸣笛,大货车禁止进城区等举措,打击露天高噪声生产运营设备及市民环保意识的提高,城区整体声环境质量将得到改善。
二、制约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难点与不足
虽然城市噪声污染有所降低,但是您在“噪声污染的根源分析”中的调查极为准确,与我区噪声防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相符。
一是相关法律不完善,行业标准不健全。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并未对家用电器等居民家庭内部噪声作出具体规定,执法缺乏法律依据。部分行业标准缺乏,如路面降噪标准、车辆噪声排放标准、房屋降噪标准等,无法从源头上解决噪声污染问题,单纯依靠噪声产生后的降噪措施,治标不治本。
二是多头管理,缺乏协调。由于噪声控制牵扯点多,覆盖面广,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进行管理,各管一块,缺乏协调,按下葫芦起来瓢,无法形成合力。
三是各级重视程度不够。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持续展开和不断加压,各级党政机关将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的治理上,对噪声污染防治关注较低,随着大气和水环境质量的不断改善,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噪声污染防治矛盾凸显。
三、今后在噪声防治中拟采取的措施
一是建议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国家正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修订工作,清理、整合各职能部门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中的职责,理顺环境噪声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明确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关行业制定配套噪声防治标准,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从源头减少噪声污染排放,为推进噪声污染防治,为建立安静宜居社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是根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张店环保分局根据职责要求,严格落实噪声排污申报登记制度,加大工业噪声检查整治力度,对产生噪声污染的企业,特别是城区中的企业和有居民投诉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没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安装降噪设施、噪声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噪声超标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责令其停产整顿,并进行处罚。城管、住建等相关部门对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等噪声污染问题的检查,环保部门根据职责积极配合上述部门的执法行动,为建立安静宜居社区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环境法制意识,强化环境宣传教育。通过“六五世界环境日”、“建设幸福张店”等活动,利用相关媒体渠道,结合“创建安静宜居社区”的主题,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环保意识,提高居民和企业的社会公德意识和治理噪声污染的责任感,居民自觉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企业自觉安装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与政府一道,为建立安静宜居社区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
总之,城市环境噪声污染问题事关全体市民,政府将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整体规划,防治结合,运用科学综合治理,为城市居民创造一个安静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在此,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