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2XW/2024-542503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9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 字号:
  • |
  • 打印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邮编:255030;电话:0533-2832646;邮箱:zdqhbfjfx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在微博、微信公众号、市局网站等政务媒体发布原创信息498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我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答复规范化水平。全年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比2022年减少6件,均已全部受理并按时答复,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是申请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要求,对照《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系统全面梳理,形成本单位系统工作台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强化公开信息审查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把审核关和出口关,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形成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维护,持续做好各专题专栏、重点领域等栏目的信息更新和完善。同时加强网络媒体公开,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微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发布工作动态,扩大民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持续完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全局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通过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的方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中,我局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相对较为单一,部分公开信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够到位,对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3.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根据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板块,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形式、渠道,充分发挥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生态环境工作,提升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社会满意度。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和整合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明确了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提升了公开质效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