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zhangdian.zibo.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县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zhangdian.zibo.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①、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②、本机关在张店环保分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①、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②、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申请平台地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省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机关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邮政编码:255033

办公时间: 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3358  传    真:0533-2863358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 邮政编码:255033

办公时间: 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3358  传    真:0533-2863358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7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32646;电子邮箱:zdqhbfjfx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增强公开主动性,不断深化公开内容,积极拓展发布平台,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实效性和社会影响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依托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主渠道,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条。公开内容涵盖多个类别,主要包括:重点领域信息64条、行政权力信息34条、业务动态8条、政策解读5条、会议公开3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统计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以及机构职能信息1条,全面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宣传联动,年内累计在《淄博日报》《中国环境》等党报及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17篇,将主动公开融入生态环境管理各环节,有效凝聚社会共识,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了积极舆论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规范受理、办理、答复全流程管理,有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内容主要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履职依据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申请数量较上年减少1件。所有申请均已按时办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公开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拓展多元化公开渠道,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与覆盖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强化政务公开主渠道建设,持续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核心平台作用,立足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动态优化栏目设置,按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相关信息。同时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通过市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今日张店”视频号及“爱张店”APP等平台,累计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类信息30余条,形成了网站与新媒体协同联动、互为补充的多元化公开格局。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优化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与协调机制,推动公开与业务深度融合,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同步健全常态化自查与通报机制,定期检查并通报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仍存在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连续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尚不完善,新媒体渠道运用不够充分,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仍有提升空间。

针对以上问题与不足,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强化信息发布时效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同步发布与解读机制,明确各环节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二是加快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优化与整合,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建设,推动数据互联互通,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度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5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度,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4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完善工作保障机制,调整优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与协调机制,推动公开与业务深度融合。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核心平台,动态优化栏目设置,及时发布生态环境信息。同步拓展政务新媒体渠道,通过市局微信公众号、“今日张店”视频号及“爱张店”APP等平台,全年发布生态环境类信息30余条,形成网站与新媒体协同联动的宣传矩阵。强化宣传联动,在《淄博日报》《中国环境》等党报及省级以上媒体刊发稿件17篇,有效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2025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2025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向纵深发展,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难点问题,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等核心任务,加大重点领域环境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1

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32646;邮箱:zdqhbfjfx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我局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6条,其中会议公开信息7条、行政权力信息12条、建议提案信息5条、重点领域信息66条、政策解读信息4条、业务动态信息11条、其他公开信息11条。同时,在《中国环境》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章20篇,把信息公开工作贯穿生态环境工作的全过程,为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我局严格依法依规受理依申请公开,全流程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收到4件依申请公开,其中涉及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申请3件、柴油车报废补贴信息申请1件,同比增加2件,均已全部按时办结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优化设置栏目,按照要求及时发布并更新公开内容。同时加强政务新媒体公开官方微信、微博、“爱张店”APP发布生态环境保护信息244条,多渠道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落细。要求各科室单位切实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态化工作来抓,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政务公开就跟进到哪里”。建立健全自查机制,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检查督办,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中,我局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涉及生态环境工作领域的信息发布还不够全面,解读形式需要再丰富;部分科室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需要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继续梳理优化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公开工作流程,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朝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二是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的任务,压实责任。推行联络员工作模式,强化各科室单位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三是提升政策解读公开质量,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做好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等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宣传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其中解决采纳2件、留作参考2件。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将“管业务就要管公开”的工作要求、主动公开的范围、信息发布的流程等均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进一步压实了责任,增强了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抓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爱张店”APP发布生态环境保护原创信息244条,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文章20篇。通过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市民看生态环境变化等活动,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与公众参与,提升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

(四)《2024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积极落实《2024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度,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分工、任务、举措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到分局各科室(单位),确保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效落实。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32646;邮箱:zdqhbfjfx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扣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在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4条,在微博、微信公众号、市局网站等政务媒体发布原创信息498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我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答复规范化水平。全年共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比2022年减少6件,均已全部受理并按时答复,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从申请内容看,主要是申请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工作要求,对照《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系统全面梳理,形成本单位系统工作台帐,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强化公开信息审查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严把审核关和出口关,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形成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维护,持续做好各专题专栏、重点领域等栏目的信息更新和完善。同时加强网络媒体公开,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微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发布工作动态,扩大民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持续完善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全局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通过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的方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202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中,我局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相对较为单一,部分公开信息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及时更新、补充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够到位,对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3.不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度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根据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板块,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形式、渠道,充分发挥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生态环境工作,提升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社会满意度。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系统梳理和整合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明确了工作内容、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提升了公开质效和水平。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32646;邮箱:zdqhbfjfx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全年公开政府信息133条,其中领导信息1条,规划计划1条,会议公开1条,行政权力9条,建议提案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4条,政策解读5条,业务动态43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1条。

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全年我局收到8件依申请公开,比2021年增加7件,其中予以公开6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提高我局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编制并发布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同时,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和整合,制定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更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细化各项工作措施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为更好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我局调动全局各科室信息资源,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融公开平台建设的数据完善更新工作。加强网络媒体公开我局利官方微信、微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发布工作动态,扩大民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事业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培训会进一步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对于法定公开的内容必须公开,对于不属于公开范围之内的信息一律不准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2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1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2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离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更新还不够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补充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和内容,有效地利用政府网站提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从而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突出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目录和内容保障。

2.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工作后台管理员严格按照内容发布要求,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科室进行改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3.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大力政府信息公开,形成行为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氛围,增强局系统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的水平,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我局从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2.全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5件,均及时给予了答复,办复率100%。

3.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和整合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细化各项工作举措,推动了方案各项工作的落实。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2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法宣科;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83264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的规定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事业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考核监督,保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一是我局将信息公开进行分工,根据工作职责分工,信息公开工作对口分解到相关科室。二是要求各科室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配合区政府做好融公开工作台建设。为更好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我局调动全局各科室信息资源,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融公开平台建设的数据完善更新工作。

2.加强网络媒体公开。利用微信、微博、网站宣传。我局利局官方微信、微博、区政府网站、区新闻网、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发布工作动态,扩大民众对环保的知晓率。

3.制度健全一是确定专门信息公开联系人。我局专门指定信息公开联系人,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给各科室、局属事业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同时将公开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完善工作,在网站及时公布。加强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等制度;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培训会进一步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对于法定公开的内容必须公开,对于不属于公开范围之内的信息一律不准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

(四)全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已按时限回复当事人

(五)全年我单位收到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办理并公开1件,公开办复率100%

 

(六)全年公开信息数量165条。其中:履职依据3条,规划计划1条,会议公开5条,行政权力47条,建议提案2条,财政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2条,政策解读2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动态13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6条,重大建设项目1条。

(七)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复议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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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离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1.落实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地利用政府网站提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从而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突出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目录和内容保障。

3.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大力政府信息公开,形成行为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氛围,增强局系统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的水平,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从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2022112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考核监督,保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一是我局将信息公开进行分工,将相关工作对口分解到相关科室,经过领导审查在政府网站公开。二是要求各科室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在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与机关绩效考核相结合,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具体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配合区政府做好融公开平台建设。为更好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我局调动全局各科室资源,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融公开平台建设的数据完善更新工作。经过一个多月加班加点的紧张调试,目前,融公开平台已正式上线。

2.加强网络媒体公开。利用微信、微博、网站宣传。我局利局官方微信、微博、区政府网站、区新闻网、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发布工作动态,扩大民众对环保的知晓率。

3.制度健全一是确定专门信息公开联系人。我局专门指定信息公开联系人,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给各科室站队,同时将公开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完善工作,在网站及时公布。加强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等制度。

(四)全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全年我单位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复率100%;公开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100%

(六)全年公开信息数量约454条。

(七)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复议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5

 减13

 192

出具夜间施工证明

 584

 减15

 56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

 减64

 4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81.5万元

         

一、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1、扩充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我局将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

2、做好宣传,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融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情度。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经验,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进一步推进公开环境质量通报、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等相关内容。

二是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信息公开,让群众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让群众了解政府部门的应对措施。

三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发布“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清单,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开。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我局认真研究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涉及的内容,保质保量按时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公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2021126  

张店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张店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1.领导重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制度健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加强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等制度。

(二)加强培训,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宣传工作,通过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及时了解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二是我局将信息公开进行分工,将相关工作对口分解到相关科室,经过领导审查在政府网站公开。三是要求各科室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及平台建设

1.确定专门信息公开联系人。我局专门指定信息公开联系人,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给各科室站队,同时将公开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2.及时关注“互动管理平台”。对于区政府网站上“互动管理平台”版块经常打开查看,如发现“张店民生连线”里有群众信访投诉内容,尽快交领导签发并给予回复,积极维护政府良好形象。

3.加强网络媒体公开。利用微信、微博 、网站宣传。我局利局官方微信、微博、区政府网站、区新闻网、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发布工作动态。利用区政府网站公开环保督察、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环境质量监测、双随机检查、建设项目审批、行政处罚等内容,扩大民众对环保的知晓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0

 减105

 205

出具夜间施工证明

 281

 增303

 5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7

 减312

 105

行政强制

 0

 增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7170

         

一、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1、扩充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

2、做好宣传,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情度。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进一步推进环境空气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公开环境质量通报、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等相关内容。

二是将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在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将全局环境执法检查内容、群众举报投诉、核辐射安全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形成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三是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信息公开,让群众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让群众了解政府部门的应对措施。

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清单,及时将检查内容进行公开。

五是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今年生态环境分局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区政协委员提案3件,我局认真研究议案涉及的内容,主动与每位代表、委员见面了解议案的详细情况和他们的想法,积极与他们沟通,保质保量按时办理完毕。

 

 

张店生态环境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2

 

为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张店生态环境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扎实推进载体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一年来,张店生态环境分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有《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2014〕50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以环保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度健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各类政府信息公布的审核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公开相关信访投诉处理情况。2018年处理环境信访929件,处结率及回复率均达到100%。办理与环保有关的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委员提案3件,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四、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8年,我局继续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区政府网站设立了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版块,(http://zhangdian.zibo.gov.cn/col/col7100/index.html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公开环境质量通报、重点污染源监测情况等相关内容。二是将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在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将全局环境执法检查内容、群众举报投诉、及核辐射安全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形成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三是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信息公开,让群众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让群众了解政府部门的应对措施。四是加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行政审批的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所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竣工验收信息,全部在网站上进行及时公开和随时更新。全年我局累计审批建设项目310个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本局的工作职能,切实从办事流程、政策文件等方面进行动态和固定公开,在公开的内容上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更新,并及时发布和更改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公开950余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收到房镇镇于营社区居民王立军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份,我局根据要求给予了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排污费改为环境税,目前,我局不涉及行政收费。

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共处理行政复议案件7起,行政诉讼案件4起。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张店环保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源头性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到相关科室,明确责任,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审查工作。

九、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加快信息公开步伐,加强人员学习,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方式,采取各种方法进行信息公开,让社会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群众解决关注的问题提供了方便。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动态信息偏多,其他内容偏少。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1、扩充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

2、做好宣传,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情度。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张店环保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4

    为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张店环保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扎实推进载体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一年来,张店环保分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有《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2014〕50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以环保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度健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各类政府信息公布的领导、审核工作,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由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部分公开”还是“免于公开”,对免于公开的必须说明具体理由。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为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我局在网站发布多期新《环保法》解读,以便于群众更好的了解《环保法》相关内容,同时加强其他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同时将处理结果上报并发布。2017年处理信访1004件,处结率及回复率均达到100%。办理与环保有关的区人大代表建议8件、区政协委员提案2件,均已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四、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7年,我局继续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立了“http://www.zdepb.gov.cn/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网站,并和区政府网站进行了链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我区3个空气监测点位和 2个水环境监测点位以及省控以上企业监测信息皆为自动监测,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张店区及时将所有监测信息政府全部链接到区政府网站,便于公众查询。二是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在政府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同时,将全局环境执法检查内容、群众举报投诉、及核辐射安全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形成信息在政府网站、局网站、局微博、局微信公开发布。三是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信息公开,让群众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让群众了解政府部门的应对措施。四是加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行政审批的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所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竣工验收信息,全部在网站上进行及时公开和随时更新。全年我局累计审批建设项目669,公示审批、验收信息1006条。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本局的工作职能,切实从办事流程、政策文件等方面进行动态和固定公开,在公开的内容上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更新,并及时发布和更改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自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公开154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收到淄博广厦墙体公司和孙佳美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3份,我局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了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公开收费方面,公开了《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环境监测服务收费的复函》、《张店环保分局征收排污费公示内容》。同时,我局将每季度收费情况在局网站进行了公开。

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被行政复议1件,申请人已撤销复议申请。被行政诉讼1件,目前正在处理中。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张店环保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源头性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到相关科室,明确责任,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审查工作。

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公开情况

今年, 我局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全部给予了回复,并进行了公开。

十一、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加快信息公开步伐,加强人员学习,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方式,采取各种方法进行信息公开,让社会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群众解决关注的问题提供了方便。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动态信息偏多,其他内容偏少。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1、扩充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

2、做好宣传,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情度。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

2018年1月26日

 

 

张店环保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08

为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张店环保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扎实推进载体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一年来,张店环保分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有《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2014〕50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以环保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度健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各类政府信息公布的领导、审核工作,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由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部分公开”还是“免于公开”,对免于公开的必须说明具体理由。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为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我局在网站发布多期新《环保法》解读,以便于群众更好的了解环保法相关内容。为更好的回应社会关切,我局通过本局政务微博向社会及时发布相关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等等。

四、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6年,我局继续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立了“http://www.zdepb.gov.cn/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网站,并和区政府网站进行了链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我区3个空气监测点位和 2个水环境监测点位以及省控以上企业监测信息皆为自动监测,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张店区及时将所有监测信息政府全部链接到区政府网站,便于公众查询。二是将环保法律法规在政府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同时,将全局环境执法检查内容、群众举报投诉、及核辐射安全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形成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三是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信息公开,让群众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让群众了解政府部门的应对措施。四是加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行政审批的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所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竣工验收信息,全部在网站上进行及时公开和随时更新。全年,我局已累计公示审批、验收信息270条。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张店环保分局的工作职能,切实从办事流程、政策文件等方面进行动态和固定公开,在公开的内容上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更新,并及时发布和更改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公开140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收到宋涛等三人共同要求我局对“淄博市孝妇河黄土崖段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及申报材料等政府文件”信息公开的申请,由该项目不由我局审批,我局依法给予了答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公开收费方面,公开了《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环境监测服务收费的复函》、《张店环保分局征收排污费公示内容》。

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需要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张店环保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源头性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到相关科室,明确责任,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审查工作。

十、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加快信息公开步伐,加强人员学习,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方式,采取各种方法进行信息公开,让社会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群众解决关注的问题提供了方便。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动态信息偏多,其他内容偏少。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1、扩充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

2、做好宣传,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情度。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张店环保分局201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17

 

为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张店环保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扎实推进载体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依法行政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2015年,张店环保分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有《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2014〕50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积极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以环保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度健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各类政府信息公布的领导、审核工作,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由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部分公开”还是“免于公开”,对免于公开的必须说明具体理由。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为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我局在网站发布多期新《环保法》解读,以便于群众更好的了解环保法相关内容。为更好的回应社会关切,我局通过本局政务微博向社会及时发布相关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等等。

四、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我局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立了“http://www.zdepb.gov.cn/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网站产,并和区政府网站进行了链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及重点污染源污染物排放信息公开。我区3个空气监测点位和 2个水环境监测点位以及省控以上企业监测信息皆为自动监测,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张店区及时将所有监测信息政府全部链接到区政府网站,便于公众查询。二是将环保法律法规在政府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同时,将全局环境执法检查内容、群众举报投诉、及核辐射安全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形成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三是加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与区应急办配合,妥善处理一起危化品洒漏突发环境事件,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在网上发布。四是加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行政审批的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所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竣工验收信息,全部在网站上进行及时公开和随时更新。全年,我局已累计公示审批、验收信息495条。

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张店环保分局的工作职能,切实从办事流程、政策文件等方面进行动态和固定公开,在公开的内容上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更新,并及时发布和更改通知公告和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公开233条,其他方式公开913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收到两起同一人提起的依申请公开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均给予了回复。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公开收费方面,公开了《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环境监测服务收费的复函》、《张店环保分局征收排污费公示内容》。

八、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需要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5年,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张店环保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源头性认定办法的通知》要求,及时将文件精神通知到相关科室,明确责任,同时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审查工作。

九、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2015年,我局加快信息公开步伐,加强人员学习,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公开的方式,采取各种方法进行信息公开,让社会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群众解决关注的问题提供了方便。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动态信息偏多,其他内容偏少。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1、扩充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

2、做好宣传,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情度。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张店环保分局201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11

  2014年,张店环保分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以环保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加强协调和衔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度健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各类政府信息公布的领导、审核工作,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由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部分公开”还是“免于公开”,对免于公开的必须说明具体理由。
  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4年,我局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创立了“http://www.zdepb.gov.cn/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网站,大力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所有点位每日自动监测,及时予以更新公开;同时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以及减排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公开360条,其他方式公开663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公开申请需办理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需要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4年,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张店环保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审查工作。
  九、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2014年,我局加快信息公开步伐,加强人员学习,采取各种方法进行信息公开,让社会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群众解决关注的问题提供了方便。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动态信息偏多,其他内容偏少。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1、扩充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
  2、做好宣传,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情度。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张店环保分局201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25

  

2013年,张店环保分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我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以环保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加强协调和衔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度健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各类政府信息公布的领导、审核工作,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由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部分公开”还是“免于公开”,对免于公开的必须说明具体理由。

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2013年,我局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所有点位每日自动监测,及时予以更新公开;同时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以及减排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自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公开业务信息238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公开申请需办理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需要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3年,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张店环保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审查工作。

九、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2013年,我局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人员学习,采取各种方法进行信息公开,让社会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群众解决关注的问题提供了方便。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际数量偏少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1、扩充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

2、做好宣传,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情度。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2014年1月24日

张店环保分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9

  

 

        2012年,张店环保分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况
        我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以环保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加强协调和衔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制度健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各类政府信息公布的领导、审核工作,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由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部分公开”还是“免于公开”,对免于公开的必须说明具体理由。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自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张店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业务信息47条。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需要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1、扩充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
        2、做好宣传,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情度。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张店环保分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02

 

张店环保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1年,张店环保分局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将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1、领导重视。张店环保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制度健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各类政府信息公布的领导、审核工作,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由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部分公开”还是“免于公开”,对免于公开的必须说明具体理由。

明确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做好公开信息的更新工作,查缺补漏,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信息及时补充修正,把握好信息公开的经常性、阶段性、临时性等特点。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做到各科室、站、队共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来,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将制度落实贯穿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在单位门厅设置收费情况一览表;各科室、站、队职责上墙;设立24小时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制定了环境监测程序以及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批指南等等,方便群众监督和办理各项业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况

我局自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张店区政府网站上公开12条,在区级以上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分类:机构职能类信息,包括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和职责、内设机构职责、张店环保分局主要职责等;还有信息公开指南、业务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张店城建等。业务公开的是《淄博市环境保护局张店分局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依规定公开的有: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排污收费程序、总量办审批程序;张店城建包括近年来经过环保综合治理,张店区的环境呈现的变化。

2、主动公开信息形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采取在张店区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外,本机关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本单位相关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也可从《淄博晚报》、《鲁中晨报》《淄博日报》等其他媒体上了解本单位业务工作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

2、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关于排污收费的信息已在张店区政府网站公开。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偏少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1、扩充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

2、做好宣传,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情度。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

张店环保分局201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咨询、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条例》实施以来,张店环保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2010年在组织机构建设、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领导重视。张店环保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制度健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编制,在网站及时公布并予以纸质保存,并按照规定做好有关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其他工作。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不断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各类政府信息公布的领导、审核工作,采用规范发文稿,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由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部分公开”还是“免于公开”,对免于公开的必须说明具体理由。

明确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及时做好公开信息的更新工作,查缺补漏,对发生变化或失效的信息及时补充修正,把握好信息公开的经常性、阶段性、临时性等特点。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做到各科室、站、队共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来,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工作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将制度落实贯穿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评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等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奖惩。在单位门厅设置收费情况一览表;各科室、站、队职责上墙;设立24小时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制定了环境监测程序以及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审批指南等等,方便群众监督和办理各项业务。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况

我局从2010年1月1日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共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已编制好《张店环保分局政府公开信息指南》和《张店环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分类:机构职能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规划计划类信息,主要包括:《张店区“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淄博市张店区生态示范区暨生态区建设规划》、《张店区2010年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业务工作类信息,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等。

2、主动公开信息形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0年,我局无受理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其他情况

1、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2、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1、扩充内容,提高服务能力。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

2、做好宣传,确保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知情度。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本局的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