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2XW/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2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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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2法宣科;邮编:255030;联系电话:0533-283264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按照依法公开、客观真实、全面公开、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通过规范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建设等措施,积极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的规定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特向社会公布。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事业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考核监督,保障信息公开的质量

一是我局将信息公开进行分工,根据工作职责分工,信息公开工作对口分解到相关科室。二是要求各科室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配合区政府做好融公开工作台建设。为更好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我局调动全局各科室信息资源,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融公开平台建设的数据完善更新工作。

2.加强网络媒体公开。利用微信、微博、网站宣传。我局利局官方微信、微博、区政府网站、区新闻网、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开发布工作动态,扩大民众对环保的知晓率。

3.制度健全一是确定专门信息公开联系人。我局专门指定信息公开联系人,及时将相关要求传达给各科室、局属事业中心和综合执法大队,同时将公开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完善工作,在网站及时公布。加强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情况,制定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等制度;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局培训会进一步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对于法定公开的内容必须公开,对于不属于公开范围之内的信息一律不准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

(四)全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已按时限回复当事人

(五)全年我单位收到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办理并公开1件,公开办复率100%

 

(六)全年公开信息数量165条。其中:履职依据3条,规划计划1条,会议公开5条,行政权力47条,建议提案2条,财政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82条,政策解读2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动态13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6条,重大建设项目1条。

(七)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发的行政复议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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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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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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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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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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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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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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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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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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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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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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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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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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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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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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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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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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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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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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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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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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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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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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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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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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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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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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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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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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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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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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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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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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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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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离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更新还不够及时。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1.落实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分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2.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地利用政府网站提信息公开的实用性,从而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突出环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目录和内容保障。

3.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大力政府信息公开,形成行为规范、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氛围,增强局系统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的水平,推动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从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张店分局    

                       202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