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
标题: 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3493189242E/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0 发布机构: 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

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0
  • 字号:
  • |
  • 打印

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特编制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市容环卫事业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张店区张周路9号,联系电话:6071311,邮箱:zdqhwjbgs@zb.shandong.cn,邮编:255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从“制度化、纵深化、高质化”三方面入手,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具体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落实”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我中心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把好审核和审签关,确保政务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2、严格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建设,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建设,优化网站布中心,提升网站服务水平。二是对网站栏目进行全面检查,对已过时的信息进行删除和更正,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并根据我中心职能对栏目进行相应调整,完善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等栏目,使网站结构更加合理、更加科学。三是及时对栏目内容进行更新,展示我中心项目建设中的热点、亮点等情况。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一年来,我中心按照《条例》相关要求,积极搜索、准确分类、规范填报、发布信息,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条

 

 

           本年度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截至202112月31日,我中心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中心这一年以来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子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二是政府门户网站部分内容迁移不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发布时效性不足,有时会出现栏目“漏更”现象。我中心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对子栏目的管理,认真收集各项政务信息,做好更新工作;二是及时信息报送,落实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及时填报,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和各项栏目内容,定期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落实跟踪、检查、管理,确保发布的信息无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单位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