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孝妇河湿地公园5米气盾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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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70587E/2022-52671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2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水利局 |
张店区人民政府
关于孝妇河湿地公园5米气盾闸工程管理
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山东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确权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规定,孝妇河湿地公园5米气盾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已经完成,现公告如下:
孝妇河湿地公园5米气盾闸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河道200米的区域;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50米至100米;包括水闸主体工程及其附属建筑物、其它设施及生产生活区。保护范围为工程管理范围向外延伸至孝妇河湿地公园管理外延。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