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审计局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530F/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张店区审计局

淄博市张店区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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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审计局

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审计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区检察院大楼六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288152;邮箱:zdqsjjadmin@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张店区审计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制度程序,拓展公开广度深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加强审计结果公开化。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审计结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积极推动审计整改结果公开化,促进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有效结合。今年来公开了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张店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文件

注重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按要求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办事指南行政执法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截至目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同时创新公开载体,通过省厅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审计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2年,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前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的年度计划、目标、措施以及实施办法,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坚持以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逐步细化规范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域日常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发布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公开年度报告等方面内容。主动做好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发布审计结果公告,依法履职尽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审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鹿峻波同志担任组长,各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和法规科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徐辽阳同志兼任,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密切关注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舆情,正面引导舆论。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格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1.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不及时,已在预决算平台上集中公开未在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的情况,发现后及时联系相关科室人员进行政务公开平台更新工作;2.政策解读方面,存在解读形式比较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的情况。3.互动交流方面,在互动交流时,存在不及时,今后对相关科室及政务公开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根据工作变动安排及时更新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