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司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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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3115/2012-130961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2-03-0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司法局 |
2011年张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司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机构,由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
按照信息公开属性,将政务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及时对本局各类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明确政府信息属性。强化全局的信息公开意识。为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全局各部门履行信息公开职能,局办公室及时督促全局各部门主动进行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公开信息时,我局均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1、机构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工作分工、内设机构;2、地方性法规、规章;3、工作计划;4、张店区司法局行政许可依据、项目、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方式;5、下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相关信息。
(二)我局从2011年1月1日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共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4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时还通过张店通讯、张店区电视台等公开我局信息。
(四)我局未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无受理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感到还存在着工作力度不够大、目录和指南的编制更新和完善不够及时等问题,与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时效性,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