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监字〔2021〕69号
姜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区宠物医疗市场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予以采纳。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大众对于宠物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不断增多,宠物消费市场迅速扩大,其中,宠物医疗市场也日趋成熟。根据法律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市场监管部门对宠物医疗市场价格违法行为负有监管职责。目前,我国宠物医疗行业实行市场自由竞争,宠物医疗产生的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宠物医疗行业经营者自主决定。
张店区目前共有宠物医疗机构19家,部分宠物用品经营者也不同程度的开展部分宠物医疗业务。在日常监管中,我局要求宠物医疗行业经营者要认真规范自身的价格行为,做到诊疗价格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如果宠物医疗行业经营者存在不明码标价、收费项目不事先告知的行为,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商品服务明码标价有关规定,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在今后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做好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宠物医疗行业价格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积极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专项执法检查,8月底前,对19家宠物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处隐瞒费用收取标准、服务内容,违反商品服务明码标价有关规定以及价格欺诈违法行为,提高宠物医疗行业经营者的整体素质。
二是开展宠物医疗行业经营者集中约谈,联合张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宠物医疗行业经营者组织培训,开展规范约谈,整顿市场秩序,提高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是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建设。根据《关于规范全区动物诊疗行为的公告》的精神,我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指导全区宠物医疗行业经营者成立宠物医疗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规范引领作用,推动宠物医疗诊疗规范化、收费合理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宠物医疗市场的正规有序发展。
四是加大理性消费知识宣传力度,发布消费警示,教育引导消费者在宠物医疗消费时合理理性消费,消费后留存维权证据,做到理性消费,有效维权。
五是继续做好涉宠物医疗消费争议投诉处理,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因宠物医疗行业经营者服务质量、价格收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等造成的侵权行为,主动支持消费者通过仲裁、诉讼等渠道进行有效维权。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