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张店工商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MB286227X7/200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09-02-27 发布机构: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店工商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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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工商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概述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08年,我局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人员责任,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一是按照《办法》要求,从公众需要出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在规范性文件生成过程中即明确是否需要公开。确定需要公开的,我局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三是根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进展,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08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和《办法》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了机构职能、领导班子、内设机构、法律法规、工作动态、投诉电话等情况。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积极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工作第一平台的作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开通了投诉举报、政策法规等栏目,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与减免情况

     无因信息公开的收费。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方式、途径不够广泛,今后我们要采取多种方式、渠道,及时公开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并加强受理和反馈的工作。

      七、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为更好地宣传,提高知名度,我局在12月份对局网站做了改版。依据网站运行,更换了子栏目,为群众和监管对象办事提供了方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的办法实行“三告知”制度,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信息和监管工作动态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

                        
                                                   200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