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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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227X7/2019-164184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9-02-0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特编制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张店区西五路十七中北街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778398;传真:0533-2778398;电子邮箱:zdqsyjjbgs@zb.shandong.cn。)
一、概述
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足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创新监管机制,通过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食品药品监管和食品药品社会共治的推动作用,稳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2018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多次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办理,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按要求制订了《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效率,每周更新公开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
(三)主动谋划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按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公开《2018年淄博市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积极迅速进行回应,大力宣传投诉举报电话12345,受理群众各类咨询及投诉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认真筹划食品安全宣传周,举行食药安全知识“五进”活动、“你点我检”等活动,多渠道并行,扩大宣传覆盖面,拓展宣传深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浓厚氛围。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开。2018年度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单位等信息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关系密切的酒类、调味品、水产及水产制品等 类食品的抽检信息。2018年共公开抽检样品信息 4244批次,其中合格3914批次,不合格330批次,合格率92.2%。
二是典型案件处置公开。及时公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使用一般程序,依法查办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公开2018年度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329件。
三是食品药品警示信息发布。2018年在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官方微博、公众号发布警示信息51条。
四是扎实推进一次办好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的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和结果公示。按照“三最”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许可工作的意见》,将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将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提交的材料已有原来的12项精简到7项,2018年共受理办结各类行政审批事项6264件,行政审批效能有了显著提高。
五是做好食药相关信息的宣传工作。在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向社会公开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其解读信息,并通过张店电视台民生在线《食品药品特别关注》栏目进行每月两次的宣传报道,《食话药说》每月一期。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以区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并主动拓宽公开渠道,建立张店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2018年度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数154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74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91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存档等工作流程,加强机关内部协调配合,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件,同意公开答复数44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8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0件,已全部办结。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向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事项1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7件,被依法纠错数0件,其他情形数1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九、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区政协委员提案共计1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含重点督办4件。我局高度重视建议、提案答复工作,将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为提升工作标准、促进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答复落实工作。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落实,局办公室建立了办理工作台账,每周督办办理进度,确保10件建议、提案的相关意见落到实处。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因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把关不严造成泄密的情况。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主动、及时地进行信息公开,将法人登记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虽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主动公开内容还可以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需进一步贴合公众理解角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的改进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督促考核,全面推进主动公开工作。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加大地方公开工作薄弱地区的推进力度,完善制度规范,加强督促指导,加大考核力度,力争全系统食品药品监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提高监管信息传播力。加强我局网站建设,加强新技术应用,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我局网站信息发布“第一平台”作用,提升服务监管中心的能力。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发挥新媒体及第三方平台作用,进一步提高信息可及性,增强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
(三)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登记、转办、办理、审核等环节的规范化管理,发挥法律顾问专家外脑作用,加强对疑难问题的讨论研究,面向全系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
十三、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附件2 | ||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 ||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 ||
单位名称: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8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4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74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8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3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52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3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3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8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7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6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6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查阅点接待人数 | 人次 | 0 |
(四)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5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0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 ||
单位负责人:刘华 审核人: 付文刚 填报人:孟亚鹏 | ||
联系电话: 3102306 填报日期:2019.3.7 |